日期:[2024年08月1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5]
我省多部门联合出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守护幸福养老生活

到“十四五”末,我省养老服务人才规模达2万人以上

  我省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普通本科专业建议增设指南,今后,养老人才将更加专业化;建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近日,省民政厅、省发改委等12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全省养老服务人才规模达到2万人以上;到2035年,全省养老服务人才规模达到5万人以上,养老服务相关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为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为提高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质量,我省将加强专业教育和强化技能培训。大力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教育,支持职业学校开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老年人服务与管理、老年保健与管理、中医康复技术、康复治疗技术等相关专业,整合优质高职资源,稳步发展养老服务职业本科教育。加强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将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列入普通本科专业建议增设指南,引导有条件的本科高校主动增设养老服务管理、老年学等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加快养老服务领域人才培养。支持养老服务相关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授权点建设,为养老服务行业培养输送更多高层次人才。倾斜支持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开发优质教学资源,加强校企合作,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吸引人才就业创业增加养老服务资源
《意见》提出,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人才到养老服务领域就业创业,对到农村等养老服务基础薄弱地区的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引导更多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毕业生对口从事养老服务工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针对性就业见习岗位。支持多渠道引进社会工作、康复服务、老年营养、心理咨询等方面专业技术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到社区养老岗位就业创业,提升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综合能力和技术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人才跨地区有序流动,引导有能力、有意愿的村民和农村低龄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家政服务、物业服务等机构开展合作,引导相关人才转型从事养老护理相关工作。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引进医务人员,积极吸纳退休的医生、护士到养老服务机构执业。
加强院长队伍建设开展宣传表彰活动
  为了提升养老服务机构质量管理、规范运营、风险防控能力,《意见》提出,加强养老院院长队伍建设,探索引进职业经理人,着力打造一批懂养老、会运营、擅管理的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
  积极开展养老服务人才职业道德教育和养老服务机构诚信经营教育。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的地方标准,制定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职业行为,积极协调解决养老服务纠纷。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大力培树诚信经营、爱岗敬业、技能突出、尊老爱老的行业先进典型。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开展养老服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活动。定期举办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技能人才按程序申报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组织开展“最美山西养老人”活动,大力宣传养老服务人才先进事迹和职业精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职业尊崇感和社会认同度。
记者高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