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析
为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有效提升消防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国家消防救援局、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决定联合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行动,化解一批风险隐患,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侦破一批犯罪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构建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有效净化消防产品市场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重点
重点产品
可燃气体探测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手提式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灯具、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洒水喷头、室内消火栓、消防单向阀、防火门、防火玻璃、灭火毯、消防水带以及微型消防站配备的装备器材等。
重点领域
生产领域以产业聚集区和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企业为重点;
流通领域以批发市场、销售网点、网络交易平台等为重点;
使用领域以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医院、养老机构、学校、文博单位等场所为重点。
重点问题
可燃气体探测器报警动作值、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火灾灵敏度、灭火器充装量、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光通量、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一氧化碳防护性能、洒水喷头流量系数、室内消火栓水压强度和密封性能、消防单向阀密封性能、防火门耐火性能、防火玻璃耐火完整性、灭火毯阻燃性能、消防水带爆破压力和附着强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国迅速掀起强大的整治声势。
(二)自查自纠阶段(7—8月)
督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和认证检验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整改问题。
(三)集中攻坚阶段(8—11月)
全面开展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排查全领域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犯罪,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四)健全机制阶段(11—12月)
总结经验做法,细化协作措施,巩固整治成效,完善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一件事”全链条监管长效机制。
四、主要任务
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督促消防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主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提升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督促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认证检验工作质量自查自纠,依法开展消防产品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地出具结论,对结果负责。
集中开展监督检查
强化生产领域风险管控,对消防产品生产企业依法开展监督检查。规范流通领域经营行为,加大网络交易平台销售的消防产品特别是“网红灭火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加强使用领域质量监管,督促指导使用单位选用合格消防产品。规范认证机构和检验机构从业行为,切实提高认证检验工作的权威性。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按照《消防法》《产品质量法》《商标法》《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消防产品质量、认证和检验违法行为。加大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犯罪刑事打击力度,摧毁犯罪网络、黑产链条。
构建全链条监管机制
相关部门通过建立会商研判、联合惩戒、信息通报、案件移送、专业支撑等工作机制,研判消防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集中发现隐患问题,合力追索流向源头,共同查处违法案件,实施全链条整治模式,有力督促企业、机构自觉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依法依规将企业、机构和责任人员失信信息推送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记者 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