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7月1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4]

追赃挽损护航企业发展 倾情办案传递司法温度

  本报讯(记者 王盼盼) 近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某公司在收到检察机关帮助追回的14余万元赔偿款后向承办检察官表示感谢。
  犯罪嫌疑人张某系其公司职工,2023年8月至2024年1月,为偿还自身债务,多次窃取公司财物后卖给犯罪嫌疑人王某经营的废品收购站。经价格认定,该公司被盗物品价值15.8万元。检察院受理该案时,尚有14万余元未追回。
  秉持“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工作始终”的办案理念,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在受理案件之初就及时了解退赔情况及进展。经了解,张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且起初有退赔意向,但由于家人生病等多方面原因,短期内无法赔偿巨额损失。追赃挽损工作受阻后,承办检察官没有“一诉了之”,而是转向认罪态度稍差的王某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承办检察官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一次又一次深入细致地释法说理,终于王某从最初的不认罪到自愿认罪,并愿意主动退赔。案件受理不到10天,该公司收到了王某家属代交的退赔款。
  该案的办理,仅是检察院大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的一个缩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检察院将持续坚持办理案件与追赃挽损并重,自觉把开展追赃挽损作为“检察护企”的重点工作大力推进。同时,检察院也将继续积极探索检企深度合作新路径,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