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5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24]

关于拟注销普通道路货物运输业户及其营运车辆许可证件的通知

  为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拟对辖区内逾期未及时办理审验手续、未按照承诺书的要求投入运输车辆、企业申请终止经营的普通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及其道路运输车辆许可证件进行注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公示期间未来离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办理延续经营申请的,公示期满后将按规定进行注销。

                 离石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