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5月2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被“限高”还坐飞机 执行干警来“接机”

  本报讯(通讯员李彦张丽娟)被限制高消费后,被执行人还搭乘飞机……近日,杏花岭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太原武宿国际机场民警的配合下,将一名刚下飞机的被执行人成功控制。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山西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山西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王某某合同纠纷一案,杏花岭区法院于2022年7月作出民事调解书。
  申请执行人王某于2022年8月向杏花岭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129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为申请执行人王某执行到位30余万元,后经法院核查被执行人王某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某发出限制高消费令。
  5月8日10时30分左右,杏花岭区法院干警接到太原中院“执行110”转接太原武宿国际机场公安局电话,称被执行人王某某乘坐由广州飞往太原的飞机,将于当日14时45分抵达太原武宿国际机场。执行干警迅速与机场公安取得联系,在掌握王某某出行的确切信息后,将刚下飞机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成功拦截并将其带回法院。
  经法院调查后确认,被执行人王某某在法院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仍乘坐飞机出行,其行为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遂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被执行人王某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主动履行了5万元还款义务,并与申请执行人王某就后续还款事宜达成和解协议。鉴于其态度较好,且主动偿还部分欠款,法院决定对其暂缓执行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