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逝去的亲人瞑目
山西18位“慰安妇”受害者家属再诉日本政府
11年前,一生饱受屈辱的万爱花含冤离世,享年84岁。在送别万爱花的最后一刻,其养女李拉弟郑重声明,母亲去世后,她将继续对日诉讼,了却母亲最后的心愿。这一次,她和另外17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家属再次站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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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别遗愿只想听日本政府一句道歉
在侵华战争期间,万爱花是数十万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的一个缩影。
4岁时,因为家贫,万爱花被卖到山西省盂县羊泉村的李五学家里做童养媳。1943年6月7日,日军对万爱花所在的村庄进行扫荡,万爱花被日军强行带到距离羊泉村16公里的进圭村东侧的日军据点。当天就有日本兵对她实施惨无人道的强奸。此后,这种残害,不分昼夜。
21天后,万爱花觅机逃走。8月18日,灾难再次降临。正在河边洗衣服的万爱花被日军再次抓获。在日军到枣园村进行扫荡的时候,万爱花再次逃了出来。82天之后,她又一次被日军抓获送到据点。到那里后,每天都遭受日本兵轮奸。直到有一天,万爱花被摧残得不省人事。日军把她扔到了村子附近的一条河里面,幸亏被村里的老人发现并救了起来。
由于长期遭受折磨,万爱花的大腿两侧伤痕累累,胯骨、肋骨多处骨折,以致腰身陷进骨盆、颈部缩进胸腔,手臂脱臼,耳垂被扯掉,且因多番被轮奸,下身严重溃烂,终生不育。
1992年,山西盂县小学教师张双兵在寻访日本侵华期间受害女性时找到万爱花,并协助她多次到外地出席听证会,控诉日本侵华期间的罪行,要求日本公开道歉及赔偿。同年,万爱花在张双兵的陪同下,以中国内地第一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女性的身份,出席了东京举行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战争受害女性国际听证会”。
从此,万爱花开启了漫长艰辛的起诉之路。1996年、1998年,万爱花到东京地方法院作证,诉讼历时8年,三诉三败。东京地方法院的判决虽承认日军当年实施的监禁、强奸等行为对受害妇女造成的精神损害至今仍存,但又以“个人不能起诉政府”为理由,致使万爱花败诉。
晚年的万爱花罹患胃病、冠心病,肺囊肿等多种疾病。2013年9月4日0时45分,万爱花在山西太原住处离世,享年8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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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余载帮受害妇女讨要说法
“我1953年出生,没有亲身经历过战争的磨难。但是在这个山沟里有无数从战争的磨难中走过来的长辈,在我的成长中他们时时刻刻在告诉我战争中日本侵略军的烧杀掠抢行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对‘慰安妇’制度受害者的问题开始了调查。”4月20日,已经71岁的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索赔诉讼团张双兵告诉记者。
1982年秋天,在盂县西潘乡高庄学校当小学教师的张双兵带学生野外活动,遇到一位老妇人弯着腰割谷子。这位老妇人,改变了他此后的人生。老人叫侯冬娥,年轻时长得很漂亮,人称“盖山西”,曾两次被日本兵抓去做慰安妇。这是张双兵遇到的第一位日军侵华时期“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历时十年,“中国‘慰安妇’民间调查第一人”张双兵在盂县寻访了70多位当年“慰安妇”制度受害女性,并帮助她们整理了关于日军暴行的资料。
1992年,张双兵将受害女性的申诉材料通过日本驻华大使馆转交日本政府,这是我国大陆受害女性对日递交的第一份诉状!
从此以后,张双兵陪同受害妇女通过各种方法对日本政府进行索赔,但是自始至终没有得到日本政府的答复。在各方爱心人士的帮助下,从1995年到2007年的12年里,在日本法院进行过几十次的开庭,最后日本法院对亚洲的慰安妇也包括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做出不讲道理的判决:承认历史事实,不对受害者公开道歉,不给经济赔偿。
40多年的努力,张双兵寻找拜访了1018名受害者。有139位受害者勇敢地站出来向日本政府提出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向们她公开道歉。如果这一次的诉讼可以成功,那么121位受害者子女还可以作为原告向日本政府提出理性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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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赴日打不赢官司不罢休
“这张照片是我3岁时拍的,也是和母亲唯一的合影。”手里紧握着照片,一遍遍端详着母亲南二朴的容貌,杨秀莲潸然泪下,不能自已。
1937年12月16日,日军109师135联队占领盂县,对盂县共146个村庄实施“杀光,抢光,烧光”的“三光政策”,县城一夜之间尸横遍野。
南二朴1922年出生于盂县西烟镇南头村,20岁时被日军抓走,被关押一年零8个月,1943年秋天才回到村里。因为长时间遭受日本人凌辱,导致南二朴不能生育,1964年,南二朴从王福庄村抱回了养女杨秀莲。1967年6月,45岁的南二朴因被摧残后身体一直不好且精神压力过大等原因在家悬梁自尽。
对于母亲的记忆,始终停留在杨秀莲4岁那年。“我记忆中的母亲终年在病床上饱受煎熬和痛苦,虽然那时年龄小,但也感受到了母亲和其他人的不同。直到1993年养父患肝癌前,所有人都没有和我说过母亲身上发生过什么事。我是在父亲临终前,才得知真相的。父亲也告诉了我母亲的遗言‘为母亲伸冤,讨要这一笔血债!’”杨秀莲说。
自那以后,杨秀莲多次赴日维权,在多方的帮助下,1998年10月30日,万爱花、赵润梅、高银娥、王改荷、赵存妮、杨时珍、尹玉林、南二朴(杨秀莲代诉)等共10人,在东京地方法院起诉了日本政府,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赔偿。
……
2007年4月27日,日本最高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山西慰安妇的赔偿请求。“几次起诉失败,我们心里都不服,打不赢官司不罢休!”杨秀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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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伤害必有赔偿日本也不应例外
“现在的受害者本人大部分已经带着对日本政府的怨恨去世,她们在去世之前嘱咐子女一定要继续努力向日本政府讨回公道。”张双兵说。
几经周折,张双兵找到贾方义、郭乘希律师团队。该团队有十几名资深律师,分属北京、上海等地律师事务所,曾做过渤海湾污染索赔案等重要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了2013年的“公益诉讼”立法。“18名受害妇女都已离世,现在是她们的家属提出诉讼。日本政府一直没有做出认真的忏悔,没有给受害者道歉和赔偿,这对于每一位中国人来说情感上都是不允许的。我们团队研究之后,决定接受委托。”中国“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对日索赔律师团贾方义告诉记者。
有伤害必有赔偿,日本也不应例外。贾方义认为,全球所有国家民法共同的原则,是犯罪侵害赔偿毫无例外的原则,日本国家及政府应当承担因发动不义战争,对所有国家平民妇女,及中国平民妇女造成巨大的身体、生命和精神伤害的赔偿责任。2023年11月23日,首尔高等法院根据本国《民事诉讼法》,作出的日本政府对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受害的韩国平民妇女必须予以赔偿的合法判决,是符合任何国家民法、国际人权公约、国际战争公约的合法、正义和明智的判决。“这是我国18名受害妇女家属首次在国内提出诉讼,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签收该民事诉状。”郭乘希说,现在,受日本侵华战争长期侵害的中国妇女的后代,要求中国法院判决日本政府道歉并就中国山西省籍妇女万爱花等,在日本政府军队侵略中国山西省等中国领土期间,所遭受日本军队的绑架、拘禁、殴打和强奸、虐待、摧残等犯罪行为,依据中国《民法典》提起索赔权利要求。“正义再迟,都应该到来!”贾方义说得斩钉截铁,掷地有声。
■采访手记
不能忘却的记忆
历史,可以原谅,但是不可以忘却。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这场旷日持久的诉讼己经延续了几十年,漫长而艰难。“要让日本政府做出道歉和赔偿!”这是多位“慰安妇”制度受害妇女的临终遗言。但愿,在正义的审判庭,遗言不再是遗憾。
斯人已逝,噩梦尚存。随着时光流逝,受害者在煎熬中相继离世,最终也没有等到日本政府的一句道歉。如今,18位受害妇女家属再诉日本政府,就是要等到对方道歉赔偿的那一天。
山河漫漫,岁月昭昭。历经四十余载,跨越半个世纪,从29岁开始为受害妇女讨说法,经历千辛万苦,张双兵在痛苦中奋进,在失望中前行,从风华正茂到两鬓斑白,他一直用努力与坚持促进了这场正义的诉讼。
斑斑血泪,桩桩罪行。公益律师团队的全力支持,让18位受害妇女家属重燃希望,她们也都年过半百,却依然没有忘记母亲们的嘱托,义无反顾地站出来和日本政府再次正面对峙,发出有凭有据的血泪控诉。
邪恶没有明天,正义必将彰显!
记者 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