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4月1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化解两公司五年的“纠葛”双方共同送来“奖状”

  本报讯(特约记者卢琳山)近日,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医疗管理公司的企业负责人及代理律师共同出现在晋中法院,双方都洋溢着喜悦的心情。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双方却因为一个比较特殊的工程项目互不相让、对簿公堂……
  2019年5月,某建筑工程公司与某医疗管理公司签订了医疗康健科研中心建设施工合同。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均出现了违约行为,导致工期延误,双方互相埋怨,最终走上诉讼道路。案件进入审判阶段,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20年5月,晋中法院判决解除合同,由医疗管理公司支付建筑工程公司已完成部分的工程款及违约损失等费用1000余万元,由建筑工程公司向医疗管理公司支付违约金160余万元,双方款项折抵付清后,建筑工程公司撤出工地移交给医疗管理公司。宣判后,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省高院,省高院于2022年3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双方讼争告一段落。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双方依然“剑拔弩张”,互不相让。建筑工程公司派员驻在工地,医疗管理公司坚持要求撤场,并表示会用一个月时间融资筹款付清款项。双方因缺乏互信,一时陷入僵局。
  而在此时,强制执行工作也遇到困难:执行到位340多万元后,医疗管理公司名下的土地及在建工程成为其唯一可供执行的财产,这部分财产的预估价值近7000万元,虽然全部兑现了建筑工程公司的胜诉权利,但对于医疗管理公司而言,一旦被依法拍卖,不仅前期的投入血本无归,后期的企业运营也会举步维艰。
  晋中法院执行团队多次前往项目工地勘查调研,组织双方协调和解,增进当事人彼此信任、互谅互让,敦促双方尽快履行各自义务,缓和气氛。
  为了帮助医疗管理公司融资成功、及时偿还所欠执行款项,法官在法律允许的权限内,多次会见潜在投资人,助推融资成功。对于建筑工程公司一方,法官耐心沟通,详细解释了执行和解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并成功说服被执行人一方以股权质押提供担保。
  在法官的多次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法院解除了对相关土地及在建工程的查封措施,建筑工程公司依约撤出了工地,医疗管理公司开始筹资还款。
  然而,医疗管理公司偿还500余万元后,剩余的一半款项又出现了偿还困难,和解协议的履行再一次出现违约。建筑工程公司提出了恢复执行原生效判决的书面申请。
  面对申请人代理律师不断的电话催促,执行法官从服务高质量发展、平等保护企业利益的基本立场出发,在努力保障这一普惠民生的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再度发力推动协商。
  2024年3月初,执行法官再次来到项目工地,约请双方当事人及律师团队,进一步掌握新的融资进展情况,认真听取申请执行人诉求底线,从既有利于实现胜诉权益、又有利于支持民营企业、更有利于民生幸福的思想碰撞中,最终找到了共融点。双方当事人约定:3月31日前医疗管理公司向建筑工程公司清偿剩余款项。
  这一次,医疗管理公司没有“失约”。潜在的纠纷在恢复立案前“止步”,案件的结果令各方皆大欢喜。执行局干警接过双方送来的四面锦旗,也一同融入双方的喜悦氛围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