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屯留区法院路村法庭

构建多元解纷“前沿阵地”有妙招

  □特约记者 冯俊明

  路村法庭是屯留区法院的派出法庭,承担路村乡、李高乡、上村镇、渔泽镇、余吾镇、康庄园区的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和全区环境资源案件及破产案件的审判工作。近年来,路村法庭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抓手,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在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中主动作为,送法上门、靠前服务,切实发挥基层法庭在诉源治理、就地解纷、法治宣传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庭前调解案件办理见实效
  路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延伸的重要力量。路村法庭利用贴近群众这一优势,选择附近区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中,充分利用其熟悉当地社情民意、了解群众心里事的优势,将庭前调解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让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庭前调解和庭审活动,拓宽了诉中调解,加大了调解力度,使得更多的案件纠纷在庭审前就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在维护地区稳定、促进区域和谐等方面释放出积极的治理效能。

一庭两所源头治理创平安
  “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依靠社会力量,就地解决矛盾纠纷。路村法庭积极融入辖区党委领导的基层治理体系,探索打造审判工作和社会治理有机结合、良性互动的“枫桥式法庭”。路村法庭与路村司法所、路村乡派出所建立了部门联动机制,将法庭干警进行了区域分工,负责本区域内的矛盾纠纷化解,并与负责相应区域的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派出所民警进行联系与沟通,实现一庭两所的深度合作,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巡回审判倾情调解息纠纷
  针对赡养、邻里纠纷类案件,定期开展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房前房后,着力通过巡回审判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一起交通事故后亲人间对赔偿款分配引发的纠纷案,路村法庭将庭审“搬”到当事人住所地。在庭审现场,承办法官经过与双方沟通、交谈,了解了原、被告的矛盾症结,考虑到双方激动的情绪以及人伦亲情,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件以调解方式进行更有利于平抚双方的情绪,并有助于修复亲人之间的情感。法官利用在场群众规劝、亲情感化等方法,多管齐下,提出了公平合理、行之有效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的亲情被唤醒,在法官见证下,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并成功预防了新的矛盾纠纷发生。

优化营商环境保障企业促发展
  路村法庭辖区内驻有常村煤矿、郭庄煤矿、余吾煤矿、古城煤矿、潞安煤基油、羿神能源、余吾电厂等大中型企业七十余家。为更好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法庭在办理涉及企业的案件中,采取审慎的态度保障企业的发展。
  2022年3月屯留区法院受理一起破产案件后,申请人又以企业仍有存续必要,尚未到必须破产境地为由申请撤回企业破产申请,并请求免去破产案件受理费。考虑到该企业经营状况,给予破产企业预重整机会,推进破产企业复苏,法院准予该企业免交案件受理费。
  2023年4月屯留区法院受理一起涉及保全的案件,因先期采取的冻结企业银行账户的保全措施严重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营,在企业提供有效担保的情况下,依法置换了财产保全措施,采取了查封其房产这一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措施来实现保全的目的,同时解除了对企业账户的查封,保障了企业的正常运营,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地区经济发展,维护地区的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