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要从十个方面改善空气质量
汾河谷地这些行业要被淘汰退出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介绍,我省要在十个方面改善空气质量。
一是深入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严格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准入,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优化升级,加快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推进传统产业集群绿色发展,实施含VOCs原辅材料源头替代,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二是深入推进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消费比重,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推进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推进清洁取暖改造。
三是深入推进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提高货物铁路运输比例,加快机动车结构升级,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监管。
四是全面加强面源污染治理。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
五是强化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强化工业园区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强化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加快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恶臭异味污染治理,稳步推进大气氨排放控制。
六是推动省会太原空气质量提升。加快太原盆地结构优化调整,加强太原盆地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七是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完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污染天气应对等大气环境管理体系。
八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大气环境监测监控、大气环境监管执法、科技支撑等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九是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完善地方性法规标准体系、环境经济政策等配套支持政策。
十是压实各方治污责任。从组织领导、考核督察、信息公开、宣传引导、全民行动等方面压实各方治污责任。
《实施方案》对汾河谷地、太原盆地等结构性污染较重、空气质量较差的区域提出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要求汾河谷地进一步提高落后产能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标准要求,加快限制类涉气行业工艺和装备升级改造和淘汰退出。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对中部城市群、上党革命老区、临运盆地散煤取暖替代提出要求。在交通结构优化调整方面,对PM2.5年均浓度在40微克/立方米以上的设区市、县(市、区)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全省排名后20的县(市、区)以及区域内的工业园区提出新能源车辆替代要求。
刘大山表示,在坚决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环境空气质量和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年度约束性指标的基础上,力争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