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火鸡面成网红面引来商标权之争

以“法治常态”持续优化“营商生态”

  ■案情回顾
  某款火鸡面以其独特的火辣味道著称,进入市场后颇受消费者欢迎,一度成为网红泡面。“一战成名”后,市场上各种山寨火鸡面出现了……
  太铁中院就受理了一起涉及这款火鸡面商标权的诉讼。原告上海某公司认为,河北某科技公司委托邢台某食品公司生产并在包括山西某电子商务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的一款火鸡面,侵害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三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105万元。
  三被告辩称,其生产销售的商品外包装经过著作权登记并取得外观设计专利,并未侵害原告的商标权。
  审理过程中,各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法官围绕争议焦点和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当事人的内心关注点、情绪对立点,“背靠背”“面对面”释法明理,最终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调解书生效后第三日,河北某科技公司主动履行了义务。
■法官说法
  原告商标权与被告外观设计专利对应的是同类商品,原告注册商标在先并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双方生产的商品共存于市场,容易使公众误认为是来自同一主体的系列商标或存在某种特定关联。这种情况下,在后取得的权利不得影响他人正常行使先取得的合法权利。
  本案中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院坚持“依法保护、合理平衡”“调判结合、统筹协调”的原则,引导双方当事人回归到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本意上来,将立即停止侵权、召回并销毁全部侵权商品作为重点,高效务实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让各方实现共赢。
  太铁中院实施“1+1+3+N”工作模式,不断探索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新路径,以更实举措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本案的圆满调解,便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次生动实践。
■法院举措
  省高院冯军院长在2023年全国“两会”《大法官访谈》节目中,深情讲述山西法院把保护产权、企业家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穿于审判执行全过程的有益经验和成效,请党和人民阅卷。
  雁门关外,千年瓷都。省高院审监二庭在办理一起因股权增资引发的案件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能动司法,通过三轮“面对面”调解化解纠纷,助力民营企业尊屹陶瓷公司健康发展,为特色专业镇建设注入了司法动能。
  聚焦服务“三无”“三可”营商环境,认真落实《山西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府院联动”召开全省企业破产处置推进会,发布金融商事审判白皮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依法审理“诚意祥”“汾酒”等涉传统特色产业产品商标侵权案,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以“法治常态”优化“营商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