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3月1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全国人大代表谈感受话发展

  □姜佩杉 白婕 曹逸凡 郭彦伶

  为充分展示全国法院一年来不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落深落细,做实“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快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的新气象新作为,全国两会期间,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采访了山西代表团代表,聚焦代表对人民法院一年来工作的感受、建议。

全国人大代表冯军:
彰显政治担当 回应人民期待
  “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数据翔实、案例生动,洋溢在字里行间的公平正义,彰显政治担当、传递法治精神、回应人民期待。”3月10日,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冯军在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表示,报告充分体现了最高法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高质量司法答卷。
  “报告将‘能动司法’作为贯穿全篇的主线,这也是过去一年司法审判工作最鲜明的特点,报告中提到的各项工作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审判领域积极主动、创造性的实践。”冯军说,过去一年,人民法院将“从政治上看”与“从法治上办”紧密结合,坚定不移践行能动司法、践行“如我在诉”、践行“抓前端、治未病”、践行规则之治、践行严管厚爱,积极能动地发挥审判职能,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推动审判工作现代化迈出坚实步伐,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
  冯军表示,山西法院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工作主题,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司法审判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坚持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锻造法院铁军,锚定创优争先,努力打造更多新时代能动司法的“山西模式”,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全国人大代表刘正:
在营商环境建设中法院是不可替代的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断,为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支持市场主体平等竞争、蓬勃发展,保障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届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代表、山西华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会议主任刘正将人民法院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项工作一一看在眼里——
  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不论国有民营、内资外资、大中小微企业,一律平等对待;通过依法纠正涉企刑事冤假错案,依法变更在押企业经营者强制措施等方式,为企业“松绑”,助企业发展;司法裁判弘扬契约精神,鼓励诚信交易,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市场效率;依法打击虚假诉讼、合同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依法审理行政案件,实质性化解纠纷,促进诚信政府、法治政府建设……
  作为山西籍代表,刘正始终关注山西法院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所做的工作。“2023年,山西高院出台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3年行动方案,制定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六条举措,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充分发挥了法治促进经营主体投资兴业、健康发展的保障作用”。“我相信,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全国各级法院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一定能为经营主体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让企业安心创业、放心创新、用心创造。”刘正表示。

全国人大代表郭凤莲:
保障民生福祉有温度 司法改革创新有速度
  在2023年履职过程中,郭凤莲了解到各级人民法院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能动司法,抓牢提质增效主线,忠诚履职、担当作为,思想政治建设有深度,维护安全稳定有高度,服务中心大局有广度,保障民生福祉有温度,捍卫公平正义有尺度,司法改革创新有速度,勇于自我革命有力度,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进展。郭凤莲对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成绩点赞!
  新的一年,郭凤莲希望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奋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更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郭凤莲建议,一是在服务乡村振兴上更“强”一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更加注重“抓前端、治未病”,推进人民法庭、法官工作站实质化运行,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加大普法宣传力度,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二是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更“深”一层,积极参与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产权和合法权益,围绕企业需求,创新司法举措,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三是在优化诉讼服务上更“进”一步,坚持人民至上,紧扣中心大局,聚焦民生权益,延伸司法职能,以“如我在诉”的情怀,用心用情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全国人大代表杨蓉:
从实质性化解矛盾中感受司法担当与温度
  作出判决容易,但一纸文书就能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政通人和”了吗?
  面对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日益增长的需求,法院努力追寻着答案。“把实质性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作为司法审判的目标、导向,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在每一个审判环节都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
  2023年7月,全国大法官研讨班上,“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的提出,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加切实可感、切实可行。
  “案结事了”,不仅关乎“结”“了”案件和纠纷,更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基层的和谐稳定。
  今年1月,“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揭晓。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副所长杨蓉注意到其中一起发生在山西的案件。
  这是一起涉充电桩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法院在办理时采用司法建议书的方式,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体系和诉源治理格局,把案件办理与社会和谐、人民幸福、政治昌明的价值追求结合起来,努力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山西法院用心用情办理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小案’,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于‘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新要求新期待,更让我们在新时代法治进程中感受到了司法的力量和温度。”杨蓉表示,“对于人民群众来讲,‘案结事了’是关切期待,‘政通人和’是对良法善治、长治久安的深切向往。”
  杨蓉建议,人民法院要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转0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