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1月2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3]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送达公告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

晋综改责停(改)〔2024〕02081009号

  山西龙城鼎兴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L10MQ4T;住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化章街99号碧桂园10栋2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张万忠。
  案由:山西龙城鼎兴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涉嫌拖欠工人工资案。
  经查,你(单位)在承建太原恒大金碧天下002-4地块(二期)项目中存在拖欠申书杰班组5名工人工资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改正。具体改正内容及要求如下:
  责令你单位自收到本文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申*杰、李*勇、丁*力、申*春、李*峰5名工人工资,并向我单位书面报送支付情况,同时报送相关支付明细并加盖公章。
  我委于2024年1月13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该《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因受送达人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决定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兵
  联系电话:0351-7788831
  联系地址:山西综改示范区开新街6号梧桐大厦307室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