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居民医保明年实现“六统一”
“六统一”即统一参保范围、统一待遇标准、统一基金预算管理、统一基金调剂管理、统一经办服务、统一信息系统。
针对统一参保范围,《方案》提出:“我省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或者未按照规定享有国家其他形式医疗保障的人员依法参加居民医保。居民医保实行按年集中参保缴费,原则上每年12月31日前完成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因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集中征缴期。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返贫监测对象等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享受分类资助。全省执行统一的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方案》还明确了待遇标准,即全省居民医保实行统一的普通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和住院保障政策,执行统一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并随经济社会发展和基金运行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