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2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当事人双双送锦旗 点赞执行暖人心

  本报讯(通讯员 巩昊丽) 近日,静乐法院在执行完一起案件后,申请执行人陕西嘉阳电力公司、被申请执行人关联企业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赠送锦旗表示感谢,感谢法院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企业之间的纠纷,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保驾护航。
  申请执行人陕西嘉阳电力公司与被执行人山西某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因在静乐县从事光伏项目建设产生纠纷,之后双方诉至法院。2022年12月,静乐法院作出判决,责令被执行人支付工程款94万余元及相应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判决生效后,因山西某工程有限公司、青岛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未主动履行判决,陕西嘉阳电力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静乐法院发出执行通知,要求二被执行人限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采取了相应的冻结、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执行措施。因二被执行人缺乏履行能力,执行工作一直未取得进展。为破解案件执行难题,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执行法官深入调查被执行人财产状况,最终发现青岛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全资持有案外人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100%的股权,执行法官遂依法冻结了该股权。案外人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光伏系统的研发、生产等业务,是忻州市一家规模较大的民营企业。股权冻结之时,正值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企业登记事项变更的关键期。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为减小对企业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在院党组的支持下未简单化地启动对案涉股权的处置,而是主动与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存在的困难,并进行以案释法,引导其正确认识协助法院执行的意义,有效防范化解企业经营中的法律风险,从更长远角度规划企业发展。经过多次沟通,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对执行法官的工作表示认同,愿意主动配合被执行人青岛某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清偿债务。
  之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召集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协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于次日全部履行完毕。为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影响,执行法官不辞辛苦,随即赶赴异地,对案件涉及的股权予以解冻,使山西某电力有限公司的生产经营重回正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