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2月0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

明年起,太原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纳入医保

  太原市医保中心传来消息,自2024年1月起,意外伤害保险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参保人由于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按政策支付。
  医保部门提醒:2023年12月 31日前入院的意外伤害住院患者,应在12月31日前办理出院,2024年1月1日后重新办理入院,该次住院不收取起付线,不累计2024年住院次数。
  ◎ 太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因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导致意外伤害,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保障范围。住院费用 (含住院前急诊费用)按照普通住院政策支付;门、急诊费用 (转住院继续治疗或急诊死亡的除外)按照职工门诊统筹政策支付。
  ◎2024年1月起,新参保单位不再登记意外伤害险种,意外伤害保险不再从个人账户、公务员补助扣缴,灵活就业人员已扣缴的2024年意外伤害保险费用,统一办理返还。
  ◎ 意外伤害纳入医疗保险后,继续保留“意外伤害住院”“意外伤害转外住院”“意外伤害急诊住院”“意外伤害非急未转住院”等医疗类别。意外伤害类结算参与累计起付线次数和基金支付限额,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支付。
  ◎ 在统筹区外发生的意外伤害费用,根据异地就医备案类型按就医地医疗机构上传的医疗类别实时结算,支持无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伤害费用直接结算,对于未能在就医地直接结算的意外伤害费用,可在就医结束后携带相关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手工报销。
  ◎ 意外伤害住院前发生的急诊费用,参照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前急诊结算模式进行结算。
综合消息制图 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