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2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国字号”名片写满了他们的奋斗故事

  策划:武瑞雄 文案整理:曹逸凡 白一凡

  “希望广大妇女儿童工作者坚守初心使命,弘扬奋斗精神,带着真心真情,付出更大努力,为促进广大妇女走在时代前列、广大儿童茁壮成长,推动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今年召开第七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对妇女儿童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近年来,山西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家事审判及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以司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守护“每一个她”。
  榜样如炬,让我们一起走近身边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在新时代新征程追光前行。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省高院立案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等重要指示精神,持续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推动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源头化解,会同省妇联等8家单位共同建成山西多元解纷平台,邀请妇联125个调解组织、673名调解员入驻,在平台为共青团、妇联组织开通支持起诉建议书和支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功能,推动妇女儿童权益线下线上一体保护。
  今年2月15日,最高法院发布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省高院“坚持建网搭台提升服务效率打造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山西模式’”荣获十大最具创新一站式建设优秀改革创新成果;山西法院诉服质效指标持续保持全国法院第一方阵,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指标连续三年位居全国法院第一,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立案庭被省委评为“平安山西建设先进集体”。

  阳城法院对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开辟“绿色通道”,选任十二名法治副校长延伸司法服务,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聘请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和心理疏导员,将调解贯穿于家事案件始终,促使婚姻家庭纠纷得到及时化解,妇女儿童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今年以来,家事案件调撤率达82.37%。
  阳城法院与县妇联共同构建“一县一站、一镇一室、一村一屋”的“情调理顺”调解大格局,聘任18名家事观察员,形成“法官出诊、妇联入驻”的双向进驻、双向调解模式,让矛盾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今年8月,阳城法院和县妇联共同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向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发放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责令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视情发放家庭教育指导令。该院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平陆法院近三年审结涉妇女儿童民事案件1042件、刑事案件 1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100%,制发司法建议12份,深入乡村、社区宣传30余次,走进校园24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捐赠《未成年人保护法》千余册,多次受到省高院嘉奖并荣立集体二等功。
  平陆法院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四个一”机制:完善涉妇女儿童权益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与妇联、团委等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合力;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聘请家事调解经验丰富的陪审员、妇联干部参与离婚、赡养等案件的调解、审理,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家事审判机制改革,设立快审快结快执“绿色通道”,让妇女儿童感受法律的温暖;建立回访制度,对调解和好或判决不离的婚姻家庭纠纷全程回访,确保幼有所靠、老有所依。

  临县法院建成圆桌法庭、“客厅式”调解室等特色家事审判场所,通过传导包容、接纳、人文关怀的法庭文化,消除家事案件当事人及涉案未成年人的紧张心理,促使其吐露心声、化解矛盾,成为妇女儿童的贴心“娘家人”,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临县法院开展巡回审判、远程调解、司法救助,与县妇联开展妇女儿童问题咨询调解工作,积极与民政、教育、妇联及基层组织对接联动,帮扶救助有困难的妇女儿童,用法治为基层治理护航。创新普法宣传,向11所学校派驻“法治副校长”,开展“小学生进法庭”,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活动,为不同年龄段的青少年定制普法宣传服务,提升未成年人法治观念、法治意识,守护“少年的你”。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柴喆 迎泽区法院庙前人民法庭庭长

  柴喆结合家事案件审理工作的特点和经验,建立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常态化工作机制,通过多元纠纷化解平台向检察院、妇联、监护人所在单位和工会等机构推送线索,形成联动机制,通过释法析理、判后答疑、发送书面家庭教育指导意见、制作家庭教育指导令、当面进行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推动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发挥新效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在办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过程中,为妥善解决未成年人小安的实际困难,庙前法庭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依托迎泽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统筹协调检察、妇联、社区、学校等力量开展联合救助,解决了小安的燃眉之急。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发布的“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田鑫梅 沁县法院审委会委员、一级法官

  田鑫梅从事审判工作十余载,参与审结200多起涉妇女儿童案件,10余年来,她多次荣获“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田鑫梅经常说,判决结果不是目的,向当事人明晰法理,化解家庭矛盾,挽救失足少年,做到胜败皆服,才是对妇女儿童的最大关怀。小亮一念之差偷了同学的笔记本电脑,在小亮缓刑期,田鑫梅联系社区干部、党员一起帮教,鼓励小亮“克服心理障碍,专心学习”,如今小亮已顺利考上大学。
  在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案子调解了,但田鑫梅发现年幼的孩子小馨、小涵还未走出失去父亲的伤痛,爷爷、奶奶、母亲依然存在争执。田鑫梅远赴河南走访,通过心理疏导、释法说理等方式解开一家人的心结,公婆和儿媳的隔阂化解了,年幼的孩子重新感受到“家”的温暖。

贾月雯 榆次区法院副院长

  十三年来,贾月雯承办各类家事案件556件,在财产分割、抚养费承担上,她坚持照顾妇女及未成年人原则。在调解一起离婚案时,女方患有严重的贫血症,为最大限度保护女方权益,贾月雯多次来到当事人家里疏导调解,在不懈努力下,女方得到12万元经济补偿。多年来,贾月雯先后荣获全省“三八”红旗手、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等称号。
  贾月雯坚持将审判活动向社会预防、社会保护延伸,通过向家事案件当事人发出“法官寄语”,理性引导当事人修复和重塑亲情;进行判后回访及帮扶,增强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通过送法进校园、进社区,开放日等活动,向妇女和未成年人传递法律知识、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