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法院
借款逾期拒不还 冻结工资促案结
李某某因做生意需要资金,向王某某借款6万元,借款到期,李某某一直拖欠,拒不偿还。王某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完结,李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王某某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李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并对李某某进行传唤,李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执行干警查到李某某有工资收入,依法对其工资账户进行冻结,扣留其工资收入,定期将李某某工资收入扣划至法院一案一账户,并支付给王某某,历时一年多将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锦旗是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是司法案件公平正义的体现,执行干警要牢记初心和使命,为民解忧,倾力执行,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