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1月1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聚焦这一领域能动司法 一起来解码“山西经验”

  白 婕 毛应厚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这份特殊性,充分阐释做好行政审判事关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事关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山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改革创新行政审判体制机制,着力提升审判工作质效,探索形成行政审判“山西经验”“山西模式”,受到省委、最高法院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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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司法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抓前端、治未病,就要加强诉源治理,发挥好调解的作用,做好解开“心结”的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以“如我在诉”的境界做实以人民为中心。
  运城市盐湖区法院成立全省首个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探索完善诉前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联动机制,邀请检察、公安、律协、工会等提供多元支持,形成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
  行政争议诉前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稳妥化解一批涉“城中村”改造、水资源环境保护等重大项目建设行政案件,行政纠纷进入诉讼的数量同比下降14%,特别是房屋拆迁补偿案件同比减少75%。
  2022年,全省法院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9965件,较2021年下降10.48%,反映出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化解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晋城中院与晋城市检察院、晋城市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多元联动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案件。同时,推行案件“要点式”裁判,建立案件裁判“数据池”,办理一案、引领一类;发挥“两级三评互动”机制作用,在交流中统一法律适用标准,推动行政审判质效全面提升。
  今年9月,大同中院与大同市司法局就推进“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工作进行座谈交流,积极开展调解工作,从诉前、诉中、诉后全流程强化释明引导。周某与大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审理结果涉及160余户业主。受理案件后,大同中院多次组织沟通协商,促使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2022年以来,大同两级法院通过调解、和解等方式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27件。
  全省法院积极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把握行政案件中的主要矛盾,不断更新审判理念、提高办案能力,把监督就是支持、支持就是监督贯穿始终,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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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2021年12月1日,78家省直重点普法责任单位厅级领导在太原中院现场旁听一起因工商登记行为引发的行政诉讼案庭审。被告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太原中院当庭宣判。13.74万人(次)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同步观看庭审直播。
  省高院大力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山西省推进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积极推动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分析研判共性问题,形成《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调查报告》,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大同中院向被诉行政机关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明确释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应诉注意事项,对负责人未出庭应诉的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书》。
  吕梁中院连续两年向吕梁市政府、晋中市政府送达《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通报》,吕梁、晋中市政府就加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书面下发文件,要求各行政机关负责人高度重视,抓好落实。
  上诉人宋某某因不服定襄县公安局行政处罚一案,上诉至忻州中院,忻州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上诉人定襄县公安局局长张红兵出庭应诉,就行政处罚行为事实认定、适用法律等发表意见。今年4月27日,忻州中院依法作出判决,定襄县公安局处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驳回宋某某上诉,维持原判。
  忻州中院积极推动市政府出台《行政机关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连续三年邀请64家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观摩行政案件,与忻州市司法局、涉诉行政机关进行座谈,约谈行政机关法律顾问17次,对忻州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行政诉讼法培训,有效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且出声”“出庭出效果”。
  2022年,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5.01%,同比增长近10个百分点,忻州、晋城、长治三市出庭应诉率分别为 98.34%、96.42%、9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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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省高院坚持以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为导向,成立行政案件巡回审判工作指导组,出台工作方案,建立三级法院工作群,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巡回审判模式,赴多地巡回审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群体性诉讼的行政案件375件,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新格局。
  阳泉中院出台《便民利民异地开庭申请表》,对原告人数众多,原告系老弱病残、军人家属等情况,根据其实际情形,到行政争议发生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朔州中院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巡回审理案件范围,2022年以来巡回审理16起行政案件,经府院联动全部实质性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2年9月22日,临汾中院行政审判庭赴运城市对17名原告起诉某区政府履行土地补偿安置职责系列案开展巡回审判。庭前准备期间,承办法官深入了解案件事实,倾听双方意见,拟定多种方案,与双方进行了二十余次电话沟通,为纠纷化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庭审中,法官持续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充分利用各方资源联动调解,该区政府副区长当庭提出了化解争议的处理意见,原告申请撤诉,17起行政争议得到实质化解。“在行政案件巡回审判中,我们坚持诉调并行原则,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加强府院联动等途径,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纠纷。”2022年以来,临汾中院开展行政案件巡回审判22案,通过能动司法、公正司法,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进一步维护执法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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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联动”合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2022年7月27日,太原·阳泉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座谈会在太原中院召开,座谈会的主题是“加强府院互动共促依法行政”。会上,太原中院、阳泉中院分别通报了近三年两地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对案件类型、涉及领域、行政机关败诉情况、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司法建议情况等进行分析,对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出意见建议。
  省高院推动建立“省—市”两级府院联席会议机制,连续三年召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联席会议,在今年9月26日联席会议上,法院、检察、公安、司法以及教育、民政、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16家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与会人员就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模式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形成有益成果。
  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全省法院积极搭建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立体式、全方位的良性互通桥梁,统一执法司法理念和标准,推动从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促进更多的案件在复议环节、更靠前的阶段得以解决。
  晋中中院行政审判庭法官在行政复议局进行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如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行解读,推动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太原中院、太原市司法局联合制定法务联络员制度,确定省市县三级行政机关858名法务联络员,畅通与行政机关常态化沟通联络,信息共通、资源共享。
  长治中院、晋城中院连续5年召开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座谈会,今年座谈会围绕“助推常态化联动共治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主题,向行政机关提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意见建议,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吕梁中院、吕梁市公安局联合召开座谈会、庭审观摩会、专题培训会等,就治安管理处罚、交警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不足短板以及如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进行常态化交流……这样的活动已经连续举办了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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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法治政府建设问诊把脉建言献策
  鑫润达公司超经营范围在网络平台销售价值300元的凉菜,长治市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00元、罚款52000元的行政处罚。鑫润达公司提起诉讼。法院认为,52000元罚款违反过罚相当原则,明显不当,判决变更为罚款10000元。
  这是省高院发布的2022年度行政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中的一则案例。行政处罚、行政登记、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复议以及行政不作为等领域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了“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参考借鉴,指导司法实践,引领社会生活。
  同时,省高院发布《2022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研判当前行政机关执法、应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从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源头预防化解行政争议、行政机关建立败诉案件分析报告制度、注重发挥司法建议作用等6个方面,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截至目前,省高院已连续十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连续六年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
  今年8月28日,临汾中院在审理梁某诉临汾市社会保险中心、安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给付工伤保险金一案中,发现社保中心未明确告知企业参保义务、退保法律风险,同时发现物业公司存在不规范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形,遂向社保中心、物业公司发送司法建议。社保中心高度重视,就企业参保问题与临汾中院进行座谈交流,物业公司积极为职工全员参保。2022年以来,临汾中院共发出9份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均予以专门复函、积极回复。
  晋城中院围绕党委政府拟定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草案)》《机动车停车条例(草案)》《行政争议实施办法》等规章、政策,紧密结合司法实践提出合理化建议23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太原中院制定《行政机关征收拆迁领域诉讼风险提示与防范指南》,总结容易产生征拆纠纷的28种行政行为、19个风险点,提出11条意见建议,引导行政机关依法实施征收拆迁,预防和减少征拆领域行政纠纷。
  白皮书、典型案例、司法建议……全省法院在扩大办案效果上能动司法,解剖麻雀、解构原因、预见风险、指导实践,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参与社会治理,更好以法律之“弓”射治理之“的”。
  今年11月7日,在首届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上,最高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围绕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支持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做实‘从政治上看’、做实能动司法、做实能力素质提升”的工作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这个依循;
  坚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这个目标;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这个理念;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这个方法。
  全省法院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加强行政审判工作,提升行政审判质效,一体融合强化行政审判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携手行政复议工作共同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行政审判工作现代化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