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法院
冻结微信账户执行新举措
被执行人王某向张某借款17000元并承诺尽快全部归还,王某归还了部分借款后,便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张某遂起诉至文水法院,要求王某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分两次给付张某欠款。后王某归还了部分欠款就不再归还。张某无奈之下,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们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并进行了网络查控。经查询,发现王某的微信和银行账户上有存款,但不足以支付全部执行款。为了保障申请执行人张某的权益,执行干警遂对王某的微信和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微信账户被冻结,给王某的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他开始后悔自己的行为,想办法筹借资金并转至微信账户。之后他立即联系法官,请求法院尽快扣划这笔款项并对他的账户解除冻结措施。执行干警及时划拨了王某微信和银行账户中的款项,并将案款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张某。至此,这起借款纠纷案件得以全部执行完毕。
这起案件是文水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积极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一个缩影。随着科技的发展,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平台在人们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在执行过程中,文水法院充分运用科技带来的便利,将查控、冻结被执行人的微信和支付宝等账户作为提高小标的额案件执行效率的必要手段,督促被执行人变“要我履行”为“我要履行”,进一步提高小标的额案件的执行到位率,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