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守护
保障老年人出行无“碍”
目前,我国现有残疾人约8500多万,截至2021年底,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有2.67亿,而且老年人口数量还将继续增长。线上购物、刷码通行、自助设备……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以及随之产生的各类智能设备逐渐覆盖城市运行的各个场景,然而,在数字化、智能化浪潮的背后,残疾人、老年人在一定程度上面临“数字鸿沟”“服务赤字”。
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以下简称《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正式施行。
这是我国在这一领域的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明确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的具体要求,对无障碍环境建设定位、原则、内容、管理体制、保障措施、监督管理等作出全面系统规定,并对检察公益诉讼作为监督管理的兜底保障措施进行明确规定,保障残疾人、老年人能够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维护其生活尊严,提升其生活品质,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权益,促进我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
《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共8章、72条,具体分为总则、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无障碍社会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围绕残疾人、老年人无障碍环境建设、教育、出行、购物、娱乐等方方面面,充分发挥政府、社会、个人的力量,为维护残疾人、老年人权利提供有力保障。
10月22日,在杭州举行的亚洲残疾人运动会就是践行《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的重大实践。为了迎接亚残运会,亚运村和各场馆早就完成了大量无障碍设施的改建转换,各竞赛场馆内,无障碍洗手间可以“听声辨位”;赛场内有专用的无障碍座位……
在杭州,无障碍环境就像空气一样,完全融入生活当中,在地铁站、商场、过街天桥、医院、图书馆等场所,到处可见无障碍设施与标识。无障碍移动公厕、无障碍公交车、盲人乘车引导系统、数字人“小莫”的手语讲解……借亚残运会东风,杭州实现了打造无障碍环境从“有”到“优”,通过日益完善的无障碍环境建设让城市更温暖。《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切实解决社会难题。如破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难题。当前,出售的商品房均为电梯房,但一些老旧小区楼房仍未加装电梯,造成残疾人、老年人上下楼困难,严重影响其生活质量。近年来,居民对城镇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呼声较高,但各地实施难度很大,对于低层房主而言,加装电梯只会带来噪音、降低房屋的安全性,影响采光、通风和房屋价值等,高低楼层居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无障碍环境建设法》从国家支持、政府推动、居民配合三个方面作出规定,为加装电梯提供法律支撑,为残疾人、老年人日常出行提供便利。
破解数字化服务“不会用”难题。国家鼓励新闻资讯、社交通讯、生活购物、医疗健康等领域的互联网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逐步符合无障碍网站设计标准和国家信息无障碍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副局长邵道新表示,目前已采取一系列举措,推动1735家残疾人、老年人常用的网站和手机APP完成适老化和无障碍改造。
破解盲道“不帮盲”难题。盲道是我们最熟悉的无障碍设施之一,但现有的盲道建设不规范、被占用、覆盖面不全等问题严重影响视障人士通行,有些群众称“好多盲道就是摆设,而且还总有人把非机动车停在上边,占着道不方便行人过去”。盲道无法真正发挥其帮助视障人士的作用,造成盲道“不帮盲”困境。《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定城市主干路、主要商业区等无障碍需求比较集中的区域的人行道,应当按照标准设置盲道,城市中心区、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和集中就读学校周边的人行横道的交通信号设施,还应当按照标准安装过街音响提示装置。
同时,《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还对擅自改变无障碍设施的用途以及非法占用、损坏无障碍设施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在新法的推动下,相关无障碍设施将会更好地帮助有需要的群体,实现真正的“无碍”。《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明确,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完善药品标签、说明书的管理规范,要求药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国家鼓励其他商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语音、大字、盲文、电子等无障碍格式版本的标签、说明书,方便残疾人、老年人识别和使用。《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对多个场景作出针对性规定,明确各方责任主体,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内在要求,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具体体现,是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法治保障,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法治基础。 翟栋(山西春山律师事务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