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10月1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7]
汾阳法院

立足“四个环节”发力打造诉源治理新高地

  特约记者 张晓宇

  近年来,汾阳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面力量和资源,坚持能动司法,守正创新,立足从诉源、诉前、诉中、诉后“四环节”发力,打造诉源治理新高地。

立足诉源环节主动融入社会治理
  在汾阳市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在各镇(街道)的积极配合下,该院14名法官与辖区各镇(街道)综治委员实现对接,采取定期或预约的方式,主动参与辖区镇(街道)、村、社区纠纷化解工作,为群众提供多途径、高效率、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案。同时,与诉前人民调解相结合,共同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联调化讼”的诉源治理新体系,通过“社区前端”与“法院终端”的无缝对接,不断提升人民调解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资源。

立足诉前环节加强纠纷诉前化解
  2023年5月9日汾阳市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汾阳法院揭牌成立,聘请人民调解员对诉前案件进行调解,通过量身式“普法”,“订单式”解纷,打造汾阳市特色普法解纷新阵地。截止到7月底,2023年诉前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230件,调解撤诉220件,调撤率达到95.65%,其中121件进行司法确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高了司法效率。

立足诉讼环节强化纠纷实质性化解
  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于案情简单、标的较小、法律适用简单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做到“简案快审”;对于疑难复杂案件适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做到“繁案精审”。截止到7月底,2023年民事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95.17%、民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33.8天、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100%,当庭宣判率达到95.08%,有效缩短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
  抓实“公正与效率”。在诉讼中引导办案法官统筹考虑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在办案中注重避免程序空转、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以“如我在诉”的意识,把服判息诉做好,控制衍生案件发生,推动矛盾纠纷一次性解决。

立足诉后环节推进纠纷源头治理
  积极发送司法建议。加强对各类案件背景、成因、特点及社会影响力等方面的剖析研究,认真查找基层组织建设、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和行业监管漏洞,从司法角度提出专业解决方案建议,提高司法建议时效性、精准度,充分放大“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效果。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办理合同类案件团队与汾阳市工商联联合走进汾阳市橡胶协会,进行普法宣传,交流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对策。员额法官对网格员进行《网格员如何协助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专题培训,针对农村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等常见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进一步延伸审判执行触角,形成了高效、规范、便民的网络与司法互助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