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司法保护黄河案例被央视报道
从2005年8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提出,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中国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2023年4月1日,又一部全面推进国家“江河战略”法治化的标志性立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正式施行。
黄河保护法对于黄河的保护是一次全面系统的升级,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也是一次思想观念上的升级。就像发生在吕梁市兴县的盗掘土龙骨案,被告人起初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对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破坏,触碰了法律的底线。本案系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刑事案件,被告人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河边山体附近嫁接电线、灯泡,使用电锤挖洞,进入洞内后使用铁锹等工具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俗称“土龙骨”)500余斤。“土龙骨”承载着历史长河中生命演化的痕迹线索,具有很高的科学研究价值,而挖掘行为使得当地的植被和地质环境遭受破坏,加剧了黄河支流的水土流失现象。最终判决结果是盗掘土龙骨的几名被告人因犯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分别被判处不等的刑期。案件的判决,有效遏制了当地违法挖掘土龙骨的势头,更新了当地群众对于盗掘土龙骨行为和保护黄河生态的认知。
黄河流域的历史文化资源需要我们共同来守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也需要我们共同来维护,而对于那些无视生态安全,为一己私利屡屡突破法律底线的人,环境司法这把利剑必将对其严惩。2022年,吕梁市临县的白某未经许可擅自组织人员在高家塔村黄河河道连续采砂,这种擅自无序采砂的行为不仅影响了航道安全,同时可能导致洪涝灾害,影响水生动植物的生存环境。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权威,保护了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维护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依法引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一个又一个黄河流域环资案件的依法审理,为黄河生态筑牢了司法保护屏障,不仅改变了黄河生态,更改变了当地政府、百姓保护黄河生态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