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
建立企业信用修复机制 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按照省委、省政府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工作要求,围绕省市场监管局“五全为基六有为要”总体思路,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坚定扛起“蹚新路、打粮食,走在前、作示范”使命任务,结合信用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加大信用服务力度,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让失信企业重现生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政策做“加法”执法更柔性
今年年初,某企业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银行对公账户被冻结,导致无法正常发放农民工工资。为解企业燃眉之急,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开辟绿色通道,第一时间为该企业现场进行信用修复。随后,还主动联系到该企业开户银行说明情况,及时化解了一起因劳资纠纷引发的社会综治险情。
杨明介绍,去年,结合全区实际,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遵循惩教结合、过罚相当和同案同罚的原则,起草了《未年报经营主体简易处罚指导意见》,统一了处罚标准,并且在《意见》中强调修复与处罚不能捆绑,不能将处罚作为修复的前提。今年,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又制定《2023年信用修复指导意见》,将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报“首违不罚”的情形予以明确。“截至今年6月底,共实施简易处罚277起,罚款94300元,未引发一起行政复议或诉讼案件,在处罚和教育之间找到了较好的平衡点。”
杨明介绍,针对部分经营主体因业务繁忙或一时疏忽而产生的失信行为,按照“预防在先、轻微不罚”理念,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信用提升行动优化举措》,对抽查过程中未在登记场所经营但可通过电话联系的,对公示信息抽查中发现经营主体填报公示的通信地址、联系电话一般状态信息有误,以及财务信息中小数点、单位等明显错误,未发现存在主观故意且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先引导纠正违法行为,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建立企业年报信息自主纠错机制,除抽查检查、投诉举报发现的问题外,允许企业申请修改一次年报信息。通过提醒指导、督促改正等措施引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实施“容缺容错”、柔性执法,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不良影响。“在2022年企业年报数据审查专项抽查中,对5家年报数据有轻微错误的企业下发《双随机检查发现问题的提醒函》,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和帮扶效果。”
流程做“减法”企业少跑腿
杨明介绍,在信用修复过程中,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对信用修复的申请情形、申请材料、操作流程、文书样式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对已履行相应义务、申请信用修复的经营主体不增设门槛,只要材料齐全符合规定就当即办理。尤其是明确因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补报年报后即可移出,不将实地核查作为前提条件,帮助经营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状态。畅通“线上”申请修复途径,推进程序便利化,按照“企业修复一次办”要求,推进实现多平台信用修复数据对接,实现信用修复“一门受理”,让经营主体少跑路、少进门。
另外,针对经营主体申请信用修复现场提报、实地核查、费时费力、效率低下的问题,将修复时限由五个工作日压缩至三个工作日,对于情节简单、材料齐全的,推行“当场办”,使经营主体在最短时间内重塑信用、恢复正常经营。线上申请即时受理、即时审查,变“现场办”为“网上办”、全程“一次不用跑”,实现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见面”。目前,共完成线上修复68家。
“同时,为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经营主体修复率,创新信用修复模式,实施‘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模式,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但次要条件或材料欠缺的,由企业承诺按时补齐其他材料后,即可先行予以信用修复。”杨明表示,为让经营主体“少跑路”、实现信用修复“尽快办”,在不违反“谁列入谁修复”的前提下,今年3月起,实施“就近修复”模式,即对经营主体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变更登记住所后,由新登记住所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企业实施信用修复,极大地提高了企业修复效率。截至8月底,共实施就近修复54户。
帮扶做“乘法”服务再靠前
“信用修复可以让失信企业重新焕发生机,避免因一时之误失去发展机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重新占得先机。”杨明表示。
杨明介绍,针对部分经营主体对信用修复不了解、不会办的问题,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向前一步”主动服务,强化信用修复即时告知和提前指导,引导经营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实现“处罚即告知、期满即修复”。按照“谁处罚、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各办案机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实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送”,详细告知失信行为类型、公示渠道、最短公示期、修复条件、途径和流程等内容,实现行政处罚与信用修复“两步走”变“齐步走”。机制建立以来,新增行政处罚案件主动告知率达100%。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台账,在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主动提醒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及时消除不良影响。今年以来,已累计指导10余家经营主体完成信用修复,实现处罚公示期满与企业自主申请修复的“无缝衔接”。
“我们特别注重宣传引导。线上,依托政府网站、微信视频号,召开培训会专题介绍信用修复条件、办理流程、具体要求等,扩大政策知晓范围。线下,在各政务中心、市场监管分局办事场所设专栏,方便办事经营主体及时了解修复政策和流程,面对面进行政策解读,引导企业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杨明介绍,该局指导相关经营主体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加强自身信用合规建设,将遵守信用监管法规政策、守信践诺履约、遵守国家廉政法规等内容纳入企业合规建设,将经营主体开展信用合规建设情况与信用修复等工作相关联,以信用合规建设促进依法生产经营,通过制度建设有效规避失信风险,提高经营主体的核心竞争力。
记者 张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