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综改示范区法院
善意执行有温度 护航企业促双赢
申请执行人晋中市某经销部、榆次区某经销部、寿阳县某经销部与被执行人山西某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为涉省属国有企业执行系列案件,三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600余万元。该系列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高度重视、认真研判,及时与双方当事人展开沟通工作。通过工作了解到,一方面申请执行人方作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体量较小,该案件的回款情况影响到公司存亡;另一方面该系列案是因国企改制、项目合并等原因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因原项目资金紧缺导致被执行人无法及时全额给付。
基于该情况,执行人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分析梳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在遵循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基础上,以调研形式督导案件,协调被执行人先行给付部分案款,解决申请人燃眉之急。同时加大对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力度,申请人同意暂缓对被执行人的诸多强制措施,给予时间让其筹措资金,最终被执行人将全部案款履行到位,该系列案也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法院的善意文明执行方式不仅使生效裁判得以公正执行,同时也为双方下一步继续合作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
综改示范区法院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注重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全面贯彻,把握强制与善意的平衡,着力为优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护航企业发展,用实实在在的执行力度与温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