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法院
钱少案小还跨区域“如我在诉”快执行
申请执行人赵某某经营一家蔬菜粮油店,2021年11月25日至2022年1月16日期间,湖北省潜江市赵某拖欠了赵某某菜款共计19298元,赵某一直推脱不付,故赵某某将赵某诉至曲沃法院,法院依法判令赵某向赵某某支付菜款19298元。
判决生效后,赵某迟迟不予履行,赵某某向曲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查控,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且赵某系湖北省潜江市人,拖欠菜款后,就去往外地,现下落不明。
本着最快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原则,执行干警薛亚男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电话联系上了赵某,在电话里向其讲明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并指出不要抱有法院找不到人就可以不执行的侥幸心理。在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下,最终赵某将案款19298元主动履行。当执行干警薛亚男通知申请人赵某某前来领款的时候,赵某某难以置信,激动地说:“这钱我还以为被外地人骗了,根本没想到这么快就全款执行回来了,感谢法院。”
该案的成功执行,是曲沃法院持续践行“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今后,曲沃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健全完善执行联动机制,全面落实执行工作措施,竭尽全力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