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条“硬核”举措激活民间投资
《具体措施》共分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优化公共充电设施领域准入准营、优化交通领域准入准营、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领域准入准营、优化文旅康养领域准入准营、优化制造业领域准入准营、优化项目建设服务保障、优化政策执行落地兑现等八个部分,共30条举措。
其中,优化能源领域准入准营方面,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优化交通领域准入准营方面,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建设铁路专用线和站场,支持民间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建设运营收费公路;优化市政和公共服务领域准入准营方面,支持民营企业依法投资运营卫生医疗、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养老、文化体育等社会事业项目,在资质牌照核发、财政资金扶持、融资贷款、职称评定等方面,确保“公办”“民办”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