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8月1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发布7起典型案例山西法院教您识破诈骗“套路”

  山西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及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决策部署,聚焦刑事审判持续发力,依法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其关联犯罪,积极参与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山西、法治山西作出积极贡献。
  本次发布的7起典型案例包括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和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其中5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分别涉及养老诈骗、疫苗诈骗、投资诈骗、赌博诈骗等类型以及与境外诈骗分子通谋后,按照诈骗分工在境内转移诈骗所得的案件;2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被告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了通讯传输、支付结算等帮助。通过向社会公开发布典型案例,充分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此类犯罪的坚定决心,有力震慑违法犯罪,揭露犯罪分子诈骗“套路”,提升人民群众识骗防骗能力,强化行业主管部门管控风险的责任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反诈、全社会反诈的浓厚氛围。
案例一
杨某某等6人诈骗案
——冒充药监局人员以给客户购买的假保健品退款为由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被告人杨某某租赁房屋,购买被害人信息及手机、手机卡等作案工具,雇佣被告人曹某辉、张某敏、王某辉、杨某杰、杨某坡等人,以给被害人购买的假保健品退款为由实施诈骗。由被告人曹某辉等5人冒充药监局工作人员先打电话筛选出易受骗的老年人后,由被告人杨某某冒充药监局领导继续联系被害人,以收取保证金等为由诱骗被害人将钱打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实施诈骗。共骗取被害人周某兰(78周岁)、冯某珍(74周岁)、杨某善(84周岁)3人共21700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某等6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给购买的假保健品退款为由,骗取老年人财物,数额较大,6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杨某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杨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曹某辉、王某辉、张某敏、杨某杰、杨某坡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杨某某等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多名老年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6名被告人具有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敏、王某辉等五人八个月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
  当前,一些诈骗分子将目光瞄准老龄群体,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以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后才能获得相应的退款为由实施诈骗。本案中,被告人提前购买被害人信息资料,通过电话筛选出诈骗目标后,利用老年人想挽回损失的心理,冒充药监局领导以要求缴纳保证金等方式实施诈骗。人民法院提醒,“缴纳‘保证金’是骗局,不听不信不转账”。年轻人要多多关注身边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引导老年人正确对待保健品和具有“保健”效果的食品;广大人民群众请勿轻信任何以国家机关单位名义要求缴纳“保证金”作为退款要求的“套路”。
案例二
谢某发、谢某国等14人诈骗、偷越国境罪
——在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集团引诱多名被害人参与赌博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19 年,被告人谢某发、谢某国、谢某旺等人在柬埔寨某酒店设立针对中国境内居民的电信诈骗组织。该犯罪组织人员固定,分工明确,形成了以谢某发、谢某国、谢某旺等3人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杨某思、武某阳等3人为小组组长,被告人李某原、余某楠等人为小组成员的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通过承租国内微信号并建立微信群组,招揽不特定人员进微信群后,诱骗群内人员完成流程简单、收益快捷的刷单、虚假博彩等任务,进一步强化群内人员的信任后,再引导被害人在企业信聊APP、亚博娱乐等诈骗平台持续将钱款转入犯罪组织控制的账户内,关闭诈骗平台提现功能骗取被害人钱财。该诈骗集团通过上述手段骗取85名被害人钱款共700余万元。
  另查明,2020 年3月11日,被告人谢某国以虚假的出境事由办理商务签证(E类签证)到达柬埔寨,在柬埔寨设立诈骗组织,实施诈骗行为。
  二审期间,谢某发、谢某国退缴违法所得7045248元。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谢某发、谢某国、谢某旺等3人为首的14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境外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诱骗被害人在赌博平台充值,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谢某国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谢某发、谢某国、谢某旺在诈骗犯罪集团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系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被告人杨某思、武某阳等11人在诈骗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谢某发、谢某国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7045248元,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旺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发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国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以偷越国境罪判处被告人谢某国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82万元;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思等人五年二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
  近年来,有效打击了境外诈骗窝点、境外诈骗集团及涉嫌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团伙,抓获了盘踞境外犯罪集团的“金主”,沉重打击了境外诈骗分子的嚣张气焰。本案中两名首要分子积极退缴违法所得700余万元,减轻了被害人的损失。人民法院提醒,“海外招聘有高薪,应聘千万要当心”。广大待业青年要注意擦亮双眼,甄别招聘信息,对海外高薪资低要求,岗位语焉不详的求职信息要提高警惕,切莫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案例三
李某华等9人诈骗案
——与境外诈骗分子通谋后,按照诈骗分工在境内转移诈骗所得的构成诈骗罪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至7月,被告人李某华、朱某军、刘某峰、王某珠为获取非法利益抽成,通过网络联系境外诈骗犯罪分子,按照诈骗分工,用银行卡收取诈骗款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境外上线犯罪分子手中,收取提成。其间,李某华纠集被告人党某涛等3人,王某珠纠集被告人刘某飞等2人,均参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帮助境外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诈骗款项的犯罪。本案被告人参与收取转移诈骗款涉及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共651起诈骗案件,通过本案被告人参与取款转移诈骗环节 款 额 共 计32650713.53元;涉及的诈骗方式有投资理财、刷单返现、博彩投注、购物返利、充值返现、购物券返现、裸聊诈骗、货币期货交易、商品代购、数据维护、虚假水果批发、生物疫苗投资、冒充警察诈骗等。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华等9人为获取非法利益,明知他人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通过线上联络通谋,形成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长期为境外诈骗犯罪团伙提供银行卡或微信等第三方平台转移诈骗款项,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李某华等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薛某蒙等4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刘某飞等2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华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党某涛等8人十二年至五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典型意义:
  随着现代信息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也在“迭代更新”,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工更加细化,技术手段不断升级。境外的诈骗犯罪集团为将国内的诈骗资金转移到境外,通过相关软件,与境内的犯罪分子联络。按照分工,由境内的犯罪分子用银行卡收取诈骗款项后,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转移至境外上线犯罪分子手中,“资金链”犯罪已成电诈犯罪中的重要一环。人民法院提醒,“莫贪小利代转款,成为共犯悔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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