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亮点多
明确科技奖励方针
《奖励办法》第二条明确提出:省科学技术奖励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强化科技奖励导向
《奖励办法》第三条明确提出:省科学技术奖励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重点奖励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任务、作出重要贡献的一线科技工作者,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
优化科技奖励结构
将原“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和“科技创新特殊贡献奖”合并为“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修订后省科学技术奖分为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6类。
精简科技奖励等级
修订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为一、二等奖2个等级,不再设置三等奖。对做出特别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或者创新性科学技术成果的,可以授予特等奖。
调整科技奖励颁奖主体
修订后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报请省长签署并颁发证书和奖金。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企业技术创新奖由省人民政府颁发证书和奖金。
明确科技奖励授奖对象
修订后科技创新杰出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授予个人;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授予个人、组织;企业技术创新奖授予企业。
据山西发布制图 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