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招商引资大会上省委书记蓝佛安讲话精神,落实省委政法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要求,山西法院秉承“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起优化营商环境法治责任,立足发展大局,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法治力量努力为企业营造舒心、暖心、放心、安心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优化司法服务为企业营造舒心营商环境
山西法院积极落实精准服务机制,定期组织法庭干警对辖区企业开展走访问需,深入了解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困难和司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风险提示、诉讼指引等服务,定制“专属法律服务包”,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山西法院还和工商联和行会商会、企业家代表到院座谈,问需问策。
左权法院深入左权县飞宇煤化有限公司,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走访过程中,左权法院一行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审判实践,辅以具体案例,对企业如何维护自身权益、防范市场风险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解答,对企业合同订立、风险把控等提出了针对性建议,并征求了企业对法院在服务保障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山阴法院积极配合县委政法委开展“政法联企、法治护航”活动。山阴法院会同公检司三家单位通过与企业负责人面对面座谈,现场听取意见建议,了解到基层治理及企业发展面临的难点、堵点,零距离为企业提供了法律服务,进一步提升了企业经营主体对司法服务的满意度。
汾阳法院合同类案件审判团队与汾阳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开展“助企纾困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活动。活动中,案件审判团队与橡胶协会企业家代表召开座谈会,针对企业推进改革、转型发展中遇到的法律风险点,交流了企业法律风险防控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对策。
创新服务举措为企业营造暖心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山西法院持续强化司法担当,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服务保障企业发展的各项措施做细、做实,推动涉企纠纷从终端化解向前端预防转变,为经济社会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太铁中院印发《太铁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聚焦“八个方面”,提出22条举措。其中提出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常态化开展入企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助力建设公正高效的现代金融审判体系等目标任务。
文水法院制定《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设实施意见》,提出16条措施。16条措施主要是为了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企业家创新创业环境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让企业家放心投资、安心经营、顺心办事、专心发展。
为进一步了解市场主体需求,提供更加精准的法律服务,洪洞法院设立了驻华翔公司法官工作站。法官工作站通过公布二维码的形式,线上收集了华翔公司及职工提出的咨询问题,并对收集到的问题进行了归纳整理。针对收集到的问题,驻站法官事前查阅了大量案例和法律法规,为大家现场答疑解惑,提供法律咨询。
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优化司法服务,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忻府区法院邀请三家银行共同就如何协同化解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疑难问题、提高执行质效、更好服务辖区经济、护航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交流。与会银行代表围绕资产保全、不良资产清收、资产质量管控、金融纠纷诉源治理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充分交流,并对加大力度推进部分重点案件执行进行深入探讨。
强化审判职能为企业营造放心营商环境
山西法院持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打造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全方位便民模式,对于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迅速定分止争、维护权益。
古县法院以调为先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妥善审结了一起涉企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不仅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而且保障了被告企业的正常经营。这起案件中原告保全申请是合法的,但承办法官认为,若冻结被告企业股权及账户、查封资产,会影响企业正常运营。法官通过与原、被告多次沟通,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一起双方纠缠良久的涉企股权转让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盐湖法院诉前调解中心成功调解两起诉讼标的额达2800万元的涉企纠纷案件,既充分保障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又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盐湖法院立案庭接收案件后,鉴于案件涉及多方企业,且标的额较大,为充分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指示精神,调解员几番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原告同意被告分多期归还。至此,两起大标的额涉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洪洞法院立案庭乔丽艳法官速裁团队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化解了两起涉企纠纷,最大限度简化了诉讼程序,节约企业诉讼成本,提高了审判效率。乔丽艳对两起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并与当事人沟通后,认为案件标的额不大,争议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规定,故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做到及时立案、及时调解、及时审判,全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善意执行理念为企业营造安心营商环境
山西法院坚持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对于涉企业类案件,针对个案案情采取不同的执行措施,为企业把脉问诊开“药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对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为企业纾困解难。“五一”假期后上班第一天,山西大禹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将一块写有“高效司法暖企心保驾护航匡正义”的牌匾送到芮城法院。自去年起,大禹生物陆续立案14起,全部通过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完成诉讼流程,优先立案、优先送达、优先调解、优先执行,并且全部案件均已审理完结并全部执行到位。
长治潞州区法院化解的一起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都满意和点赞。被执行人长治市某公司欠申请执行人裴某某借款500万元,法院判决生效后,因公司未予履行,裴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经多次走访被执行人发现,该公司并非不愿意履行生效判决,是因该案所涉金额巨大,并且公司经营困难。法官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息,被执行人一次性付清欠款。案件通过审慎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不仅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也同时守护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没有“休止符”,只有“渐强音”。山西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创新执法办案模式,夯实助企服务举措,不断巩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果,为山西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