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法院
加强府院协同联动共护绿水青山
会上,静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建文表示,静乐地处汾河上游,在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保护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作为司法机关,静乐县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动府院联动,探索以环境资源审判为牵引,不断提升人民法院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工作能力水平,努力为践行生态立县战略,建设美丽静乐,实现“一泓清水入黄河”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保障。该院副院长徐晋源随后介绍了筹建中的环境资源巡回法庭情况,强调静乐法院将进一步密切与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工作联动,共同推进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衔接,规范相关案件审判执行,努力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中探索新路径新方法,切实承担起汾河流域静乐段环境资源保护的政治责任和司法职责。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凯华在发言中表示,市生态环境局静乐分局将全力配合静乐法院工作,为巡回法庭建设提供全方位保障,为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高效衔接奠定良好基础,疏导行政与司法衔接中的堵点问题,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办案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