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津法院
夫妻上演“抢娃大战”庭所联动化纠纷
王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生育一女孩,今年两岁。2023年3月16日,双方因家庭矛盾发生纠纷,李某向法院起诉离婚。4月14日下午,李某准备将女儿带回娘家,但王某不同意,两人在河津市街区发生冲突。路人报警后,双方被带至城区派出所。双方都想争夺女儿的抚养权,各自叫来亲朋帮忙,双方人多嘴杂,争执不下,事情闹到4月15日仍无结果。派出所得知双方的离婚案件已在河津法院立案后,立即联系了受理案件的开发区人民法庭。
开发区人民法庭立即派遣专业调解员董继杰、张强前往调解,调解工作从上午一直持续到下午七点。其间,调解员与派出所民警不厌其烦地向双方当事人及亲属释法明理,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协商解决方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以一个月为周期,女儿由王某与李某轮流抚养。至此,“抢娃风波”告一段落。
河津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充分发挥新时代“枫桥经验”,建立“庭所联动、共解纠纷”工作机制,通过优势互补、相互借力,将诉前解纷的柔性与法院裁判的刚性相结合,为维护基层社会治理、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贡献了法庭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