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4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彰显法院司法保护价值取向营造保护创新支持创新氛围

——省高院向社会发布8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毛应厚 整理
  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4月20日,省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山西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同时,省高院向社会发布8起典型案例,涵盖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特许经营、信息网络传播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彰显人民法院司法保护的价值取向,营造保护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王某诉郭某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1997年5月,纪录片《解放阳泉》播出,其中首次公布“中国共产党亲手创建并命名了自己辉煌历史上第一个英雄的城市——阳泉市”,王某为该片编导。2004年,阳泉市委党史研究室、阳泉市档案馆编著《中国共产党阳泉历史》载明:“阳泉作为中国共产党建国前亲手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阳泉市成为中国共产党在夺取全国胜利之前亲手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王某参与编著。2013年,王某所著《问鼎山城——山汉影视作品选》一书中载明:纪录片《问鼎山城》为2007年6月15日全国专家、学者通过阳泉“中共创建第一城”历史称号起了决定性作用。
  2020年,阳泉市委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郭某某在《阳泉党史》上发表《打造“中共创建第一城”品牌的思考与建议》一文,其中载明:“阳泉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座人民城市。这一提法,最早在2004年版市委党史研究室编纂的《中国共产党阳泉历史》中提到”。王某认为郭某某“中共创建第一城”的提法侵犯了其作为“中共第一城”历史课题提出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故诉请法院判令郭某某停止侵权、公开道歉、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中共第一城”“中共创建第一城”是对特定历史事件的客观描述,属于公共领域的红色文化历史资料,并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者的创作成果,任何人均不能将其纳入私人领域独享,阻止他人使用。因此,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红色文化资源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人民在长期革命斗争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伟大革命精神的有形载体,是中国共产党与广大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文化财富、历史财富。在红色文化资源保护案件中,要结合历史条件与政策背景,注重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
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诉晋城市昊扬商贸有限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阳阿古镇坐落于晋城市泽州县太行山麓,具有两千六百多年的历史,先后被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等称号。
  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019年11月先后向国家商标局申请在酒类商品上注册“阳阿”“阳阿古镇”商标,并分别于2019年1月、2020年8月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其并非专业的酒类经销企业,也未将上述商标用于酒类商品的生产和销售。
  晋城市昊扬商贸有限公司系从事预包装食品、酒类批发的商贸企业,2018年五六月间,委托汾酒集团生产了一批标识有“阳阿古镇”字样的白酒,并批发给本地的一些小门市部销售,后因产品销路不畅,再未委托生产。
  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曾向晋城市昊扬商贸有限公司提出交涉,要求参与“合作”或对方出资购买“阳阿”“阳阿古镇”商标,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向法院提出诉请,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阳阿古镇”系列白酒并赔偿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法院判决
  晋城市昊扬商贸有限公司使用“阳阿古镇”标识的时间早于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阳阿”“阳阿古镇”商标的核准注册时间,并无攀附其商标的故意。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未将其注册的案涉商标使用在白酒产品上,且消费者根据被诉侵权产品外包装上突出使用的“汾酒集团”“杏花村”“白玉坊”等商标,可以很容易地判断出产品的实际来源,不会对产品来源产生混淆。因此,判决驳回晋城市向前走商贸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注册商标的目的是为了使用,保护商标的实质就是保护商标通过使用所积累的商誉。注册商标后如不使用,而是作为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手段,与商标法保护商标权的根本目的相悖。现实中,不乏有公司将知名人物、著名景点、历史典故等抢注商标却不实际投入使用,通过提起侵权之诉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此类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破坏了商标注册和使用的秩序。人民法院对此类行为作出否定性的评价,亮明了司法的态度,维护了公平正义,对社会作出了明确的正向指引。
山西诚意合食品销售有限公司诉闻喜县任诚意煮饼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闻喜煮饼是具有浓郁特色的地域名产。诚意祥闻喜煮饼是闻喜煮饼大师任诚意老先生于十八世纪初所创,具有酥沙绵香、料正味醇的特色。
  1988年11月,国家商标局核准闻喜县双盛合记食品有限公司“诚意祥”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煮饼”,2015年12月,山西诚意合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受让“诚意祥”商标,系该商标的持有人,该商标专用权在有效期限内。
  2011年8月20日,国家商标局核准闻喜县任诚意煮饼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任诚意”文字为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面包;糕点;蛋糕;小蛋糕(糕点);甜食;糖点(酥皮糕点);汉堡包;饼干;由碎谷、干果和坚果制的早餐食品。商标专用权在有效期限内。
  山西诚意合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某、闻喜县任诚意煮饼食品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某某为叔侄关系,均为任诚意老先生的嫡系子孙及非遗传承人。
  山西诚意合食品销售有限公司以闻喜县任诚意煮饼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使用“任诚意”文字商标侵害其“诚意祥”商标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判决
  本案双方当事人将任诚意老先生的诚意祥闻喜煮饼的历史传承元素“诚意祥”“任诚意”申请注册商标,不存在互相攀附的故意,均处于合法有效的状态,均可合法使用。但案涉商标使用同一祖先的历史传承元素“诚意祥”“任诚意”,只能得到商标法有限的保护,不能阻止相关企业正当使用。因此,判决驳回山西诚意合食品销售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典型意义
  我省是老传统特色产业产品资源比较丰富的大省,对涉及老传统特色产业产品的注册商标如何保护,不仅涉及企业核心知识产权价值的实现,还涉及消费者利益的保护。妥善解决此类商标权的保护问题,需要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的原则,尊重历史因素和现实经营状况,从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健康发展等角度,综合考量判断,从而作出符合社会公众对公平正义普遍的朴素的期待、合法合情合理的裁判。
(下转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