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
加强生产源头环节安全质量,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整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坚持从源头上防范电动自行车出厂后擅自解除限速。
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加强销售环节执法检查,严查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的监管。
规范末端使用环节安全管理,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推动新建小区建设非机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停车棚、充电桩等设施。
推进拆解回收环节安全管控,探索建立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制度,明确细化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的规定要求和标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