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3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答好“四道题”交出助企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大同中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纪实

  特约记者 王社会
  企业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体。今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委员时强调,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始终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去年以来,大同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眼企业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和对执法司法公信力的更高期待,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坚持平等全面依法保护原则,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答好“四道题”,着力为企业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坚持以上率下认真答好“示范题”
  去年3月,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硕才先后深入大同市浙江商会和大同汽车客运东站走访调研,主动对接、全面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依法支持和保护企业高效运营和健康发展。同年8月,深入云冈区杨家窑村牧同乳业、四方高科农牧公司等村办企业开展送法进企宣讲活动,送法上门,纾困解难。
  大同中院党组始终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大同法院的“一把手”工程,党组一班人坚持以上率下,不断增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严格按照大同市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推动落实全市政法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四项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法单位领导联系企业(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入一线、送温暖、促发展”集中走访商会企业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定点联系企业机制,坚持常态化开展面向民营企业家的“法院开放日”“座谈会”等系列活动,让企业家亲身感受司法、亲近司法、信任司法。截至目前,党组一班人主动对接和实地走访调研企业30余人次,协调解决企业反馈问题,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院庭长等“关键少数”始终坚持带着感情和责任深入企业车间和产品生产一线,紧盯企业多元司法需求,问需求、听意见、提建议,一批靶向准、措施实、接地气的调研成果和司法意见应运而生。2022年4月26日,在大同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上,专项报告《关于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获得高票赞成;6月28日,《山西日报》刊发刘硕才调研文章《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7月14日,《人民法院报》刊发刘硕才署名文章《用心、用情、用力全面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国审判》杂志第19期刊发刘硕才理论文章《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司法案例研究论文《周超诉马某女原物返还案探析》候选参评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推进法治进程十大案例”。司法课题《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路径探析——以“执转破”制度的司法实践现状为切入点》,成功申报全省法院重点研究课题。去年以来,大同中院先后出台《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关于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助力企业克服时艰、恢复活力、提振信心,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坚持立足审判坚决答好“基础题”
  针对中小微企业受市场波动影响大,抵御风险能力弱,对法治化营商环境渴求度高、体验感强等实际,大同法院始终坚持把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作为服务企业的重要原则,贯彻落实到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积极营造各类市场主体都能够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的良好司法环境。
  聚焦平安大同、法治大同建设,紧盯“六清”“六建”任务,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集中开展“涉黑涉恶在办案件百日攻坚战”和督导“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封门堵路、欺行霸市、强迫交易等扰乱企业秩序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依法审结合同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审结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市场主体的安全感大为增强。“依法认定违反租赁合同约定拖欠房租属于根本违约,判决依约解除合同,为我们公司及时挽回了这笔损失……”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后,某房屋租赁公司负责人专门打来电话。这是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妥善审理涉企民商事案件,全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交易环境的一个缩影。
  始终坚持依法平等全面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形成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大力弘扬契约精神和企业家精神,加强合同、担保类案件审理,保护投资和交易安全,促进市场交易;充分尊重和保护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严格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认定和维护合同效力,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强市场活力,维护契约正义;通过裁判案件向各类市场主体宣示正当的权利行使规则和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不断强化市场主体的契约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是全市两级法院着力服务企业健康发展,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的一贯做法。
坚持担当作为积极答好“必答题”
  现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三项指标由人民法院牵头负责,也是评价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的重要考量。
  加快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中国银行大同市分行签署“破产案件管理系统”项目合作协议。协助相关部门完成154户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工作,累计核销职工1万多人,资金1.08亿余元……去年以来,一项项得力举措亮出了大同法院破产审判的精彩“成绩单”。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年度典型案例——今日头条软件的著作权人及运营者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起诉被告山西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通过公开基本案情和裁判要点,以案说法,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影响力,努力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僵尸企业”破产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破产案件快速审理机制的意见》,深入推行破产案件审理繁简分流,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一方面挽救具有拯救价值的危困企业,帮助其实现提质增效,另一方面淘汰落后产能,实现没有拯救价值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和要素资源高效配置,着力保护债权人、债务人等破产参与人的合法利益。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深化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助力创新驱动发展。2022年4月,最高法院发布《关于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管辖的若干规定》,云冈区法院被指定为大同市唯一一家负责受理一审普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一年来,该院全面贯彻落实省高院发布的《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的实施意见》,共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45件,着力引导新业态新模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通过公正高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有力地制裁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强力彰显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能,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坚持守正创新奋力答好“抢答题”
  在全省首家推出诉讼费减半预交制度,对基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均以简易程序立案、减半收取诉讼费,依法降低企业商业纠纷诉讼成本,截至目前累计减半收取诉讼费4663.9万余元。
  大同11家基层法院全部开通涉企立案“绿色窗口”,为企业提供“订单式”法律服务,实现了“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
  巩固深化“一站式”建设成果,主动牵头构建“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加强与市工商联、市知识产权局、市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涉企产权保护部门的诉调衔接,使更多的涉企产权纠纷案件通过调解、和解等非诉方式得到妥善化解。
  始终秉持“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坚决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着力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有效激发各类经济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深入推进民商事诉讼繁简分流,依法适用二审独任制,定期开展涉企积案大清理行动,有效减轻企业诉累,帮助企业快速恢复正常生产经营。
  积极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司法审判切实纠正行政机关“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企业利益、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着力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亲”“清”政商关系。
  妥善处理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案,仅用1个月就让两家中小微企业“化干戈为玉帛”,恢复正常生产经营。依法适用“活封”,使一度陷入经营困境的兴旺水泥厂等企业走出困境、焕发活力。全市法院始终牢固树立依法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严格遵守执行强制措施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坚决杜绝和及时纠正超范围、超标查封、扣押、冻结财产。对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不作“死封”“死扣”,使保全财产继续发挥其应有价值,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今年3月,组织召开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暨“规范执行年”活动动员部署会,制发《大同市两级法院“规范执行年”活动方案》,紧紧围绕“强管理、提质效、转作风、树形象”目标,进一步整治执行领域顽瘴痼疾,不断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建设,全面提升执行质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执行与服务大局、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方针政策。扎实开展《民法典》宣讲“六进”活动,变书面法律条文为通俗语言和生动案件,受到广大企业好评,使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观念深入企业家心中。坚持紧贴企业司法需求,组织法官干警深入企业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律咨询,为各类企业上门做好法律风险防范、法律政策解读、普法教育宣传等服务,助力将大同市打造成为企业家创业经营的投资热土。
  大同法院始终坚持守正创新、擦亮品牌,全面优化立、审、执程序,不断压减、降低解纷耗时、成本,进一步增强企业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成效的亲身体验感和直观获得感。
  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软实力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在考察调研山西时,就“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推动经济转型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为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水深则鱼悦,城强则贾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责无旁贷。大同法院将始终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守正创新、精准发力,让一件件护企实事深入人心,让一系列惠企政策落地生花,不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点上突破”向“线上延伸”至“整体跃升”,努力让法治成为营商环境最硬内核,不断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为全市坚决扛起“对接京津冀,打造桥头堡”使命任务,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