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
全面推动我省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为了营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倡导“不分年龄、公平参与、人人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发展理念,我省将为老志愿服务纳入学雷锋志愿活动、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和高校学生实践活动内容,鼓励在校学生深入企业、农村、社区等开展为老志愿服务。2025年年底前,全省建成150家以上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其次,加强老年优待工作,在出行便利、公交乘车优惠、门票减免等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优待项目、创新优待方式,在公共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老年人优待标识,推广老年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各项优待政策。
在养老服务能力方面,将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和示范作用。2025年年底前,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在提高老年健康服务和管理水平方面,将扩大医联体提供家庭病床、上门巡诊等居家医疗服务的范围,并按成本收取上门服务费,将明确可以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继续推进医养结合深入发展,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利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机构等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乡镇卫生院、敬老院发展“两院一体”模式。
同时,完善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升老年文化体育服务质量。2025年年底前,全省各市、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老年大学(学校),实现市、县(市、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中心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