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3月2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3]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王秀华:

过硬本领守初心 浩然正气敢担当

记者 毛应厚 特约记者 张俊强

  身边的榜样

王秀华
  1972年生,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怀仁法院从事审判工作近30年,她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2010年3月,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权先进个人”;2011年3月,被省高院评为“优秀女干警”;2013年12月,被朔州市政法委、朔州中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法官”;2014年2月,被省妇联授予 “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7年3月,被朔州中院评为“优秀办案标兵”,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22年1月,被省人社厅、省高院评为“山西省优秀法官”。 日前,被最高法院授予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1992年,王秀华进入怀仁法院工作,时光一晃已是30年,其间她先后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刑事审判庭庭长等职。无论是在哪个部门、哪个岗位,王秀华始终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职业操守,以“辨法析理、胜败皆服”为工作目标,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办案宗旨,以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2019年以来,她主审各类刑事案件340件,已审结338件,结案率为99.41%;主审行政案件1件,已结案;参与审理各类案件576件;且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审限案件,无一件发还改判案件,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彰显了一名法官的忠诚。

勤学不怠提升本领业务精
  为适应新时代对审判工作的要求,王秀华“不待扬鞭自奋蹄”,始终加强学习,提升业务素质,她说,自己的梦想是捍卫守护法律的尊严,只有自身业务过硬,才能在岗位上出更多力、想更多好办法。为此,她自加压力,自觉地向书本学习,向资深法官请教,几乎每天都要学习到深夜,节假日也不例外。
  2009年,怀仁法院被省高院指定为4家“量刑规范化试点法院”之一,王秀华召开了一个由朔州、大同两市法检两院从事刑事公诉、审判工作人员参加旁听的量刑规范化示范庭,起草了该院的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2011年,她参加了山西省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2012年,怀仁法院被最高法院指定为全国40家“扩大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她积极参与了该试点工作文件、方案的起草、实施工作。2010年,她审理的武某离婚纠纷案件被全国妇联评为“维权案例”二等奖。

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民生案
  王秀华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司法为民作为个人的行为准则,努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王秀华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开创“圆桌式”审判方式,因案制宜、寓教于审,将感化教育和心理疏导贯穿于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家庭背景、社会经验和性格特征等,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通过她的努力,使被判缓刑的少年犯王某圆了大学梦,达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2011年,经过她不懈的努力,调解一件历时两年之久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2022年,她成功将一件反复信访的行政案件画上圆满的句号。

严把证据关将案件办成铁案
  王秀华承办过怀仁法院各类重大案件,特别是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她主审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8案69人。在审理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她严格把握证据,坚持以事实和法律说话,做到裁判宽严有据、罚当其罪。
  2018年12月初,公诉机关对薛某军等4件涉恶势力犯罪案提起公诉,王秀华因颈椎腰椎严重突出正在卧床休养中,却坚持在病床上完成50000余字的判决文书,如期对4案15人涉恶犯罪分子进行了集中宣判,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
  2019年3月,王秀华主审的李某宇等7人故意伤害、聚众斗殴、非法拘禁涉恶犯罪案件,因李某宇胸椎以下完全瘫痪,无法到庭接受审判,为了保障庭审顺利进行,她主持并制定了翔实的庭审预案,保障该案如期结案,且无一人上诉。同期,她在审理常某红等人冒充记者在不足2月里连续45次敲诈宾馆等娱乐服务业涉恶犯罪案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参加旁听,通过庭审直播、新闻媒体报道、法院公众号宣传的方式,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堂。
  2021年,王秀华主审了两件涉黑犯罪案。其中白某权等16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劳动案,因社会影响较大,她不顾术后贫血后遗症,带领刑事团队放弃节假日、每天加班至凌晨一二点,对案件进行抽丝剥茧地分析,制定了缜密的庭审预案,不足15天就开庭审理了该案;在连续5天的审理过程,她随身携带糖块防止因低血糖中断开庭,之后又完成了130000余字的判决文书,如期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对主犯白某权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4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严于律己树立法官良好形象
  在近三十年的审判工作岗位上,王秀华始终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坚持不懈地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近三年来,她做了60000多字的学习笔记,写学习心得6篇。通过学习政治理论,提高了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王秀华坚持人民法官标准,认真贯彻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遵守“五个严禁”的廉政纪律,自觉地遵循做人的规矩、办案的规矩,在金钱面前不打“小九九”,在办案中不打“歪主意”,做到了请吃不到、送礼不要、给钱不收,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树立了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