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3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5]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明确全区防汛重点及行政责任人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23年的防汛工作,确保全区安全度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确保全区安全度汛,由区级领导和乡镇(街道)分包重点河道、水库、治沟骨干工程的防汛工作,现将全区防汛重点及防洪保安责任人予以明确(详见附表)。各防汛重点防洪保安行政责任人,对防洪重点的安全度汛负总责,组织防汛检查、落实防汛措施、组织河道清障和实施除险加固工程,制定和落实防汛应急预案。包乡(镇)、街道领导要深入所包乡(镇)、街道,督促督导防汛工作,遇有灾害性天气,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有关责任人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负责精神切实履行职责,把所包重点的防汛工作抓在手上。对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失职、渎职酿成重大责任性灾害损失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1.离石区2023年重点部位及主要行洪河(沟)道防洪保安责任人2.离石区2023年治沟骨干工程防洪保安责任人 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政府 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