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院办案标兵李智玲:
精业笃行 追司法为民之光
记者 毛应厚
李智玲
1983年出生,中共党员,2007年10月参加法院工作,现任吕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在数以万计的女法官中,她仅是最普通的一名,每天重复着开庭、调查、撰写文书等等的日常工作,风风火火,却也有条不紊。她淳朴、内敛、真诚、和善,几乎很少见她面露难色。就是这样一名普通的女法官,却成为大家心目中的 “多面手”“快枪手”“霹雳手”。从事审判工作以来,她共办理各类民事、刑事、破产衍生诉讼等案件近千件,调撤率、发改率、服判息诉率、平均审理天数等主要审判指标,连年位居全院前列。曾荣立个人三等功,被吕梁市人民政府授予政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日前,被最高法院授予 “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作为一名法官,讲政治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真正俯下身子甘于奉献,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落实到具体司法成效上。”李智玲深知,人民法官坚定的理想信念,就是要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自身工作,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确保案件实体公正、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裁判结果适当,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有温度的裁判助企业纾困解难
面对实体店铺、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出现欠付租金、迟延履约、解除合同等纠纷,李智玲心想:如果径行下判,不但部分个体户、企业要倒闭,还意味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将耗费大量的司法资源。李智玲不断在具体案情中总结提炼,将涉诉案件分门别类,制定“大统小别”的裁判规则,能调则调、应减当减、愿缓必缓。她积极咨询相关职能部门相应政策,对无法继续履行应予解除的合同造成的损失适当进行调整,争取当事人双方利益最大化、均衡化,助力部分商户、企业渡过难关。
作为一名民事审判法官,李智玲将调解工作始终贯穿到诉讼的整个过程,特别是面对诉讼能力较弱的老百姓,她总是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不厌其烦地释法明理,即使再繁忙也不会轻易拒绝他们。遇到个别特殊案件,李智玲为得到事实真相,她顶着烈日去过臭气熏天的养猪场,冒着暴雨出现在相邻纠纷的院落中……在她的努力下,很多案件拨云见日,让有理有据的人得到法律的保护。
李智玲认为,法律在传递公正的同时,也可以传递温暖与希望。她尽可能用法官的力量,给处在人生低谷的人心里投入一丝光,让一场官司带给当事人些许正面积极的意义。
连年来,李智玲所办理的案件,调撤率均位列前茅。
特色法治大餐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提高对矛盾纠纷的敏锐性和判断力,及时进行法律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是李智玲不懈的追求。为阐释好《民法典》新规定、新精神,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守法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她利用业余时间潜心研究,针对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制作精美PPT,结合审判实践,入企进户,带头宣讲《民法典》。在与中国移动吕梁分公司的“党建和创”主题实践活动中,开展“以案为鉴,与法同行”为主题的送法进企活动,她作为宣讲人为广大职工送上了一道精彩有趣的“法治大餐”,引导他们依法履约,避免卷入诉讼,“典”燃企业职工学法守法用法的热情。
创新审判方式守护绿水青山
吕梁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是2020年10月成立的,集中统一审理全市涉及环境资源类民事、行政、刑事一、二审案件。该项工作极具挑战性,需要在不同的诉讼程序中来回切换,但李智玲毫不退缩,积极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
李智玲在主审柳林公路段诉柳林县某公司排除妨害纠纷一案时,时刻不忘办案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赢,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作用,多次组织柳林县政府、公路段及柳林县某公司召开协调会,为双方释法析理宣传法治的同时,力求在公路资源及公共利益相互平衡的基础上,使双方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方山县李某犯环境污染罪一案,李智玲就该案在鉴定意见的采信、李某违法所得及对环境的损害程度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与合议庭其他人员共同研究探讨该类型案件的预防及惩治措施,提出了将刑事案件被告人是否主动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作为重要量刑情节予以考虑的观点,力争在司法实践中深度介入环境综合治理、增绿添蓝,为切实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吕梁市检察院对被告山西XX有限公司在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非法排污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李智玲主持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尽快使被污染的水源及时得到治理,有效维护黄河流域水源地生态环境和水质安全,推动吕梁生态文明建设。
2022年,李智玲还协助庭长编制《吕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资料汇编》,收录了5个典型案例,并推出《吕梁中院知识产权审判蓝皮书》,收录了由她主审的5个典型案例,在吕梁法院引起了反响。
责任心超强无论哪个岗位都胜任
案件像跑道上的接力棒,法官是奔跑的运动员,一棒一棒一案一案。李智玲全年收案近300件,远超吕梁法院人均收案量。有限的时间,如何能让各项指标稳居前列,李智玲的秘诀是:8小时外。
于是,母亲、女儿、妻子的身份都为一袭法袍让道。当年迈的父母需要有人照顾时,她正在加班加点伏案工作,当年幼的孩子放学回家时,她还在蜿蜒的山路上步履匆匆。多少个不眠之夜,她深感愧疚,但她无怨无悔,她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忠诚的含义。“柔肩妙手道义在,蕙质兰心品自高”,这是她最喜欢的一句话。李智玲说:“既然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我就要为这一神圣的事业奉献一切。”
入院十五年来,李智玲从事过审判业务工作,也从事过宣传文秘工作,还从事过人事组织工作。无论在哪个岗位、哪个部门、办理哪类案件,总是无条件服从院党组安排和调配,在政治上表现出极强的组织性和纪律性;在业务上,历经刑事、破产衍生诉讼、民事等多类型司法实践,具备了较为全面的审判经验和一定的大局观、全局观,系统思维和综合能力得到提升。在李智玲的提议下,吕梁中院率先采取“府院联动”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首次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逐步完善“司法建议+反馈+回访”的沟通机制,同时主动与兄弟法院建立协作机制,以务实举措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古人云:“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作为一名从事审判工作的党员,李智玲深知挡不住今天的诱惑,将失去明天的幸福,耐得住寂寞才是法官本来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