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3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
我省四部门联合发文

这些车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

  3月27日起,市民花钱买下的车位、车库也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了。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人防办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 《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建筑区划内可出售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可以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

《办法》明确
  ●建筑区划内车位、车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只能出租,不能出售:
  ◎规划已明确具有公共配套设施功能的;
  ◎车位、车库建筑面积已计算在商品房公摊面积之内的;
  ◎占用业主共有道路和其他地面场地施划临时车位的;
  ◎ 出租业主共有的车位、车库应当由业主共同决定,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归全体业主共有。
  ●建筑区划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范围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不得出售,只能出租给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建筑区划内可出售的车位(机械车位除外)、车库可以作为基本单元予以权属登记,单独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建设单位现售、预售车位、车库的权属登记,应当与商品房同步办理。综合消息制图 张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