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法院
企业困难执行受阻 多方协商助企执结
执行局收到申请人李某某与被执行人娄烦县盖家庄乡某某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娄烦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了解,被执行人为娄烦县盖家庄乡扶贫企业,用工人员多为盖家庄乡低收入村民,因疫情影响效益不好,经营比较困难,企业准备积极履行,但需要优先保证企业用工人员的工资待遇,希望法院能与申请人沟通减免部分利息,减少企业损失。
了解情况后,娄烦法院执行局干警积极与盖家庄乡政府联系,核实被执行企业情况,并希望乡政府能与法院一起配合,与申请人沟通协商,善意执行,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盖家庄乡政府得知情况后,非常重视并会同盖家庄乡司法所,与法院干警一起,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法院执行局与盖家庄乡政府及盖家庄乡司法所三方的努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