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2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5]

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启动

  2月22日,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于近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
  据悉,2023年的工作开展在2022年创建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标准(试行)》,创建1000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继续深入挖掘2022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的先进典型,为推动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参考。
  通知明确,各省(区、市)申报名额总数1100个,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将从中评选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000个。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将围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等创建工作相关内容对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老龄办)相关负责同志以及有关专家进行培训。各地要根据需要逐级开展培训。符合条件的社区按照自愿的原则,填写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申请表,并在社区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将根据各地创建工作的进展和需要,选取部分地区,组织专家进行现场指导,并组织专家对各省(区、市)上报的材料进行集中评审,并抽取部分社区进行现场核查验收。根据评审和现场核查结果,确定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名单并在官网进行公示,根据公示结果为2023年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命名和授牌。
  通知要求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费用。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国家卫健委(全国老龄办)将进行严肃处理,相关社区5年内不得参评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国家卫健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