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2月2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衣物被干洗店洗坏怎么办?

我省出新规为消费者撑腰

  近日,山西省消费者协会、山西省洗涤行业协会联合召开发布会,公布《山西省洗染服务消费争议解决办法》,规定了洗染服务规范、经营者职责、赔偿标准等内容,为消费争议的处理提供了指引。

承接衣物须认真检查
  《办法》要求,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衣物时,应将衣物上的破损、色花、虫蛀、少扣等自身瑕疵 (包括穿着已久的衣领、衣袖、裤裆、裤脚、臀部磨损等)以及洗涤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主动向消费者介绍说明,并在取衣凭证上注明,经消费者签字确认。
  此外,经营者收取衣物时,对于衣物上易损、易腐蚀的装饰物或配件等应取下,并向消费者主动说明或在服务合约中注明,在洗涤后进行复原。若消费者不同意取下,经营者有权拒绝服务。

衣物未洗净商家应返工
  《办法》要求,经营者应主动按照衣物的洗涤标识进行衣物的洗染、熨烫等服务工作。
  对于衣物洗涤标识有误而顾客坚持要以服装洗涤标识进行加工,未能达到洗染质量标准或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承担相应责任。《办法》明确要求,对于洗涤后的衣物出现洁净度差、整形不到位等情况,经营者应主动再次加工;经重新加工后仍未达到质量要求,经营者应退还消费者本次本件衣物的洗涤费用。

延伸责任追究链条
  《办法》规定,损坏处不在显著部位或修补后不影响外观和穿着价值,经营者向消费者退还洗衣费。该《办法》还建议经营者给予消费者洗衣费3倍的补偿。
  若丢失或因损坏无法穿着,经营者按洗衣费的10至20 倍给予消费者赔偿。赔偿后的衣物,如消费者索要,经营者可减少30%的赔偿额,将衣物归消费者所有。
  凡属衣物面料、制衣等衣物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以及因洗染标识错误而造成的衣物缩水、脱线、褪色、镶拼衣服串色、搭色、黏合衬起泡等现象,经营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证明,协助消费者向责任方索赔。

逾期取衣加收保管费
  洗涤期间,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取衣凭证。若不慎丢失,消费者应主动向经营者说明,并重新约定新的取衣验明方式。
  取衣时,消费者须当场检验洗染服务后的衣物品质等,并主动交回取衣凭证。若发现衣物漏检或其他质量问题,消费者需在三日内向经营者提出。《办法》同时对消费者取衣的时间作出新的规定。按照规定,消费者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取回洗染衣物。对于超过约定期限30天的情况,经营者不承担免费保管义务。面对逾期取衣的消费者,经营者执行“每件衣物逾期一天收取保管费1元”的收费标准。记者 梁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