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召开党组(扩大)会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冯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站在党和国家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贯通历史和现实、国际和国内,对中国式现代化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全面、系统、深入的阐述,极大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针对性、指导性,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光辉文献。要全面理解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上来,着力推进法院工作现代化,以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服务保障我省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
冯军强调,全省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学细悟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六个关系”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法院工作具体实践中,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要深刻把握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对法院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加强对产业转型、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等重大部署的司法保障和供给,依法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环境综合治理和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推动发展、维护安全。要树牢“五种理念”,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完善创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等工作中勇于先行先试,打造更多司法改革“山西经验”。要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活动,着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要凝心聚力抓落实,激发全体干警创先争优、攻坚克难内生动力,全力实现一季度审判执行和法院各项工作“开门红”,加快推进我省法院工作全面步入全国法院第一方阵。
冯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取得的成效,深刻阐述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进一步明确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点任务,为我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不断开拓高质量发展新境界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冯军强调,全省法院要胸怀“国之大者”,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一要准确把握“搞好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积极服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持续淘汰落后产能,加快促进产业升级。要适应疫情防控新阶段新要求,积极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服务业复苏,服务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要准确把握“加快科技自立自强步伐”的重要要求,积极服务我省科教兴省、人才强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案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努力营造鼓励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三要准确把握“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重要要求,妥善审理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发展过程中产生的纠纷案件,依法加大高端装备、节能环保、清洁生产等产业司法保护力度,积极服务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四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要求,深入贯彻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农村发展要素保障、城乡经济循环、拆迁征地等案件,促进农业农村改革,保障农民集体和个人增值收益、股权收益、资产收益。五要准确把握“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要求,切实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服务保障省委“两个基本实现”奋斗目标,不断把山西高质量发展的宏伟事业推向前进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