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辆公车居然半年换了10个轮胎
巡察组发现,仅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同一辆公车频繁更换轮胎、大灯总成和方向机总成等汽车配件,产生维修费用高达6.2万余元。然而,2021年10月,这辆公车却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以7360元的成交价挂牌出售了。“这款车的新车价格不超过10万,1年内花费6万余元的维修保养费用,很可能存在猫腻。”巡察组决定启动“纪巡联动”机制,协调县纪委监委执纪审查调查力量提前介入,实施“嵌入式”联动核查。
县纪委监委核查组根据发票信息,发现有数笔款项在乡政府支付给维修厂的当天,被维修厂“原封不动”转到了司机周某个人账户上。随即,核查组找到了维修厂老板。“这辆公车你有印象吗?”“有印象,好像是文英乡政府的车,一直在我们这里维修保养。”“这辆车在你们维修厂这半年的维修保养费用,已经快接近新车价了。你说一下具体情况。”“这个……主要是因为汽车使用年限久,行驶里程长,所以更换的配件多一点。”维修厂老板解释道。“为什么其中大灯总成、方向球头和水箱总成等多个配件在几个月内连续更换,难道是你店里的配件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么?还有你转给周某的几笔费用,怎么解释?”核查组工作人员将转账记录和维修清单等资料摆在维修厂老板面前。
在证据面前,老板道出了实情:“司机周某跟我说,让我在维修后开具发票时,虚列一些维修项目。由于我们彼此互相熟悉,又有业务往来,以后还要他关照生意,实在是不好拒绝,就答应了他。”
有了维修厂老板的交代,核查组找到司机周某时,他选择了说出实情。周某称,虚列维修项目所产生的费用,均汇入其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消费。“我以为做得隐蔽,不会被发现,没想到还是没逃过。”经查,2020年12月至2021年7月期间,周某违规套取公车维修保养费用,受到解聘处理,并退缴违规所得。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