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1月1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3]
隰县法院

农资欠款起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本报讯 (通讯员 张檬) 近日,隰县法院下李开发区法庭干警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资买卖纠纷案件。
  李某为农资经销商,刘某为购买方,2020年刘某从李某经营的农资店中购买玉米种子种植后收成明显减少,2022年刘某再次购买化肥后一直未付化肥款,李某多次索要未果。现李某主张索要拖欠化肥款,而刘某则反驳应先抵扣原先购买种子导致减产的损失。
  驻法庭调解员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及时将矛盾纠纷线索反馈给驻点法官。在收到线索后,隰县法院常务副院长穆耀瑛、开发区法庭庭长刘文博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在详细了解调解员前期调解的基础上,考虑到双方已有数次农资交易,关系一直较好,因此采用“背靠背”模式协同调解员对此纠纷开展调解。
  在调查了解纠纷形成的原因后,穆耀瑛、刘文博法官从多方面入手,耐心细致地讲解买卖合同、产品责任等相关法律条款,晓以利害。经过多次沟通后,逐渐缩小争议差距,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协议,李某同意抵扣损失,刘某同意支付剩余化肥款,并于当日履行完毕,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隰县法院将继续注重抓前端治未病,强化诉源治理,充分发挥源头化解纠纷和智慧诉讼服务优势,坚持以司法为民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争取取得更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