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年01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杏花岭区

成功结算省内“第一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医疗费用

  本报讯(记者 梁耀华)1月2日8时,太原市杏花岭区中心医院内,市民田女士仔细看着手中的山西省医疗门诊收费票据,总费用为272.42元,个人账户只需自付163.48元。
  由杏花岭区中心医院打印的这张门诊统筹结算单,成为我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成功结算的第一单。
  从今年1月1日起,太原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业务的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时,均可享受职工门诊统筹待遇,并提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参保职工在三类、二类、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就诊,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参保职工在同一医疗机构、同一次(即相同就诊流水号)就诊的多张诊疗单、处方,在结算时起付标准按一次计算;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最高报销1800元,退休职工最高报销2000元。
  据悉,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是山西省政府建立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重要改革举措,旨在将原来门诊医疗费用的“个人积累”保障模式转变为“基金共济”保障模式。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沉淀的资金将被盘活,变“死钱”为“活钱”,为真正需要门诊就医购药的参保患者提供费用报销服务,在减轻参保患者门诊医药费用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提高了医保基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