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12月3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6]
“两高”联合发布司法解释加大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力度
本报讯12月15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22〕19号,以下简称《解释》)。《解释》于2022年9月19日由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75次会议、2022年10月25日由最高检察院第十三届检察委员会第一百零六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12月19日起施行。《解释》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针对现阶段惩治危害生产安全违法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对如何正确适用法律、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作出了规定,确保司法机关合理确定刑事处罚范围,更加准确有效打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和相关联的中介组织人员等犯罪,为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解释》共12条,主要包括:强化对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和危险作业罪的从严打击;注重对安全评价中介组织人员犯罪的依法惩治;进一步明确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的刑事政策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要求。《解释》施行后,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将指导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准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和《解释》的有关规定,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总体原则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进一步做好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生产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段苏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