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年12月2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上接08版)

我和三交镇的故事

  眷恋三交——一生相守
  1969年9月公检法因“文化大革命”实行军管,法庭停办,我回到县法院被分配到审判组,办理民事案件。1973年法院恢复,三交法庭也另调新址恢复办公,我和其他同志来到三交一个叫大庙坪的地方,此处有一座院子,派出所占用原有的一排窑洞,法庭用院中新修的两孔窑洞。同志们一起把原来用的办公用具搬来,又新买了一些。到1980年初期,又增建了两孔窑洞。这一年除我之外其他三人调回县法院,又陆续新来7名工作人员。
  经过近二十年的磨炼,我由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审判庭副庭长、庭长。三十多年来法庭工作人员换了一批又一批,与我共事过的同志中有18人受到提拔任用,唯有我坚守几十年没调动。
  三交法庭每年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高,调解处理案件都在98%左右,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每年接待来信来访和处理的简易纠纷也很多,都得到了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为社会主义的建设、为促进社会的安定和谐、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30多年来,有人说我下乡办案步行6万余公里,相当于绕行地球一圈半,村里的老百姓说我是扎根山区的好法官、秉公执法的“女包公”,其实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我非常感恩组织多次给予我的表彰奖励,1994年以来,先后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个人”、被评为“全国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模范”,多次受到时任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山西省委发出号召向我和申纪兰等7位优秀共产党员学习。据不完全统计,共接受县、市、省、全国各类表彰50多次,获得荣誉证章15枚,还获得了最高法院颁发的连续在法院工作30年“天平”证章,省高院颁发的连续在基层法庭工作20 年嘉奖证书,2019年国家颁发给我一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2021年颁发给我一枚“光荣在党五十年”纪念章。
  我于2002年3月退休,在镇上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今天分享这些荣誉我不是当摆设炫耀,而是当作鞭策和动力,与同志们团结一致扎根基层,鼓足干劲,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勇往直前。法官办案中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踏踏实实为人民办事,维护辖区社会稳定,使人民生活幸福的天平永不倾斜,永远保持平衡。

  ●1993年12月28日,最高法院对全国四级法院中经严格评选出的6名先进个人隆重表彰,来自山区人民法庭的她被评为“全国法院模范”。
  ●1993年12月30日,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在全国法院表彰会上,握着这位身材矮墩、五十出头、披着黄土高原风尘的女法官的手,连声夸赞:“好样的,好样的!”
  ●1994年2月21日,时任山西省委书记胡富国在全省优秀法官表彰大会上称赞这位女法官:“扎根山区、一心为民、不谋私利、不畏权势、不计名利、无私奉献,为全省政法干警树立了榜样!”
  ●1994年6月30日,山西省委作出向7位优秀共产党员学习的决定,一起进行事迹报告的有永葆本色的老劳模申纪兰,还有她——执法如山的好法官。
  ●1995年4月23日,她是出席山西省劳模大会的特级劳模。
  ●1995年4月28日,她被国务院评为“全国先进工作者”,时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任建新再次接见了获奖者,说“这既是你们个人的光荣,也是全国法院系统的光荣”。
  ●1995年4月29日,她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出席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受到江泽民、李鹏、乔石、李瑞环、朱镕基、刘华清、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接见。
  ●1995年11月3日,“全国职业道德十佳标兵”评选揭晓,她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入选的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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