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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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年12月2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省药监局通知:
居家治疗新冠肺炎常用药品可拆零销售
读报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12月20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明确我省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将居家治疗新冠肺炎的常用药品拆零销售。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根据治疗用药情况,合理确定购药量,防止部分人过量购药或囤药,影响其他群众购药用药需求。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要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倒卖“二手药”违法行为,并加强科学用药指导,引导群众合理使用药品,提高新冠肺炎用药耙向性,守护好群众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