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改区市场监管局对防疫物资经营者发出提醒告诫书
告诫书要求:生产经营者不得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借疫情防控之机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器械的销售价格,要严格将进销差价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强制搭售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价格;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对经营者自身、商品性能、功效以及商品销售状况、用户评价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和相关公众;不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捏造、散布涨价谣言,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区市场监管局明确要求,各医药用品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提醒告诫书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紧盯群众投诉举报、舆情反映,严肃查处借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公开曝光情节恶劣、拒不改正的典型案件。